关于处理手机换号引起他人内心纠葛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4-04-26 04:55:47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作者按语:手机换号这在现今社会再正常不过,但是,经常换号却难以让人理解,他人不管因何种原因换号,忽然自己那天想起某人,拨打电话过去当你听到“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你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或“原号码已换主人”时,这样的尴尬和愤懑估计谁都不好受。有的人换号后会每个人都通知,但有的人却不会;有的人换号后只在网上发个通知,有的人却逐个发短信或是打电话通知。不同的方式映射不同的对他人的重视程度,所以,为了规制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因换号引起的内心纠葛问题,特此制定紧急通知,望各位看到本通知后,还未换号的,想换号的,已经换号的移动电话拥有者遵照此通知执行。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条 换号是指移动电话拥有者将自己的移动电话号码注销、转让给他人、弃之不用的行为。换号人拥有两个以上号码的,换号是指移动电话拥有者将其中之一的号码进行上述处分。

  第二条 换号人在移动电话被盗、遗失、遗忘期间,他人使用本人的移动电话所为的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本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本人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由于本人原因不及时注销号码,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 换号人因自身原因换号,非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不便通知、难以通知他人外,应该履行友朋之间的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的告知义务,如果他人没有获知换号人的换号通知,视为换号人通知未到达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换号人承担。

  第四条 友朋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换号,故意装住不知道或故意装住没有收到他人换号通知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视为已收到他人换号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换号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对于换号人的特别亲密之人,换号人应该履行特别告知义务

  第五条 上述所称特别告知义务是指有别于网上公告行为,换号人专门以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传情等即时通信设施向他人告知自己换号。告知方式可以一同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换号人可以视友朋的亲密程度选择不同的告知方式。

  第六条 上述所称换号人的亲密之人是指换号人的现有亲人和未来亲人(男女朋友),亲人的范围以民事诉讼的亲属范围为限。换号人针对亲人的告知方式可以选择换号人认为的特别方式,针对男女朋友的换号通知可以适用传情、心有灵犀、心心相印等告知方式。

  第七条 本通知所称换号的损失是指由于换号行为,他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立即联系上换号人,但是由于换号人换号未能及时通知他人,他人无法联系上换号人,因此所受的内心创伤、心情郁闷、极度难受等精神损害。如果有财产损失的,参照财产案件的赔偿数额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以社会人的一般标准为准,不得高于社会人的承受标准,但他人情愿高额赔偿的除外。

  第八条 换号人由于换号通知方式不当、不妥和不法,由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换号人的不当行为是指换号人经常换号,经常通知他人,由此对他人生活造成骚扰;不妥行为是指在换号人晚上12点之后通知他人自己换号,对他人休息权的侵犯;不法行为是指换号人通知方式附加了其他内容,而其他内容涉嫌违法。

  第九条 换号人拥有两个以上号码的,应以其中一个号码作为常用号码,换号人经常变换号码恶搞他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他人有理由相信换号人使用某一号码,由他人负责举证责任,可以认定换号人的唯一号码为其经常使用号码。

  第十条 换号人因自己换号,向他人发送短信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换号人承担。经常换号,他人因自己换号行为造成的合理费用可由换号人直接向他人移动电话充入花费。

  本通知下达后,望各相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由此在现实生活遇到的困惑及疑问可以向本人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以便本通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作者简介】

  谭敏涛,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大学自考新闻本科。

北大法律信息网

  

相关文章:

风险社会与侵权损害救济途径多元化04-26

有限责任公司合约效力的司法干预及其界限04-26

试论体育伤害责任认定及法律救济04-26

善意取得制度在中国的发展——试析我国《物权法》中的04-26

浅议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研究04-26

浅谈民法中的隐私权和宪法中的隐私权之比较04-26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04-26

简述民事诉讼证明的标准04-26

浅析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体系的构筑04-26

浅谈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明责任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