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开展‘两项活动’(司法廉洁教育、人民法院人民性教育)”,实现‘三个提高’(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四种司法’(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和谐司法、协作司法),严格遵守‘五个严禁’,持久建设‘六型法院’”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上下工夫、求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密切关注经济复苏时期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前瞻性的调研分析,制定司法应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各类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案件,不断总结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类型案件的审判经验,保障经济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法处理好土地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林权流转等方面的案件,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本司法,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上下工夫、求实效。深入开展人民法院“人民性”教育活动,争做“平民法官”,密切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审理、执行、处理各类案件;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加强诉讼指导和裁判说理,用人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坚持和谐司法,在追求最佳办案效果上下工夫、求实效。更加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建立刑事自诉、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和解制度;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诉前化解、诉中调解、诉后和解的民商事案件处理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纠纷为目标,灵活运用裁决和协调、和解的手段,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
(四)坚持协作司法,在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上下工夫、求实效。通过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尽可能地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通过非诉手段得到化解;发扬“司法依靠人民群众、司法为了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司法协助员的作用,在诉前调解、送达、审判、调解、执行等各方面协助法官开展工作,既促进司法,又监督司法;探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方式方法。
(五)坚持文明司法,在加强和改进法院管理上下工夫、求实效。以“六型法院”建设为载体,以“公信型法院”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法院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体系,着力提升法院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适时确立“法院开放日”,让人民群众参观法院,了解法院工作程序,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大力推进“阳光司法”。
(六)坚持廉洁司法,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工夫、求实效。提高法院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着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着重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四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纯洁法官队伍,弘扬司法正气,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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