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工作,要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打击,对轻微刑事案件妥善处理,在诉讼监督中要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方面开展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参与各项“严打”,着力提高刑检队伍素质。
[关键词]宽严相济;诉讼监督;快速处理机制
当前,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职能,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权益,为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将继续快速发展,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打击违法犯罪,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是摆在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命题。
刑事检察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工作,侦查监督环节主要是对侦查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起诉环节除了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继续进行监督外,主要是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还要贯彻好各种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引导侦查取证,不断采取举措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以更为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
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慎用强制措施,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要重点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涉及“瘦肉精”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从准的方针,集中骨干力量优先办理,从严惩处。对在当地影响重大的案件,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指导证据的收集和完善,在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下,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犯罪分子。
二是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角度出发,应慎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或者以相对不起诉和建议从轻判处的方式处理。如面对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如果所在学校出具了该犯罪嫌疑人在校表现好的证明,且其认罪态度好,情节轻微,就应当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办案中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同时,可以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处理机制,公检法三家联动,对符合要求的轻微刑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以更加有力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要大力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加强对公安机关违法侦查活动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全面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公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对以上情形,一经审查,就要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通知立案书》,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要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注重排除非法证据,引导合法侦查,对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在审查批捕案件时,注意审查公安机关只将部分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却没有提请逮捕的,要进行追捕,适时发出《追捕意见书》,并注重审查公安侦查人员是否有包庇、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要与行政机关保持密切联系,既要积极审查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备案材料又要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对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进行监督、排查,一旦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犯罪,要区别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自行侦查。要对本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活动予以全程跟踪,注重深挖其中的犯罪行为。
四是加大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力度。要与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公诉人列席合议庭等制度,强化对法院判前监督;公诉人在列席合议庭时要注重对合议庭合议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进行监督,要注重对法院审理有关案件的思路和观点深入了解,找准审判监督的着力点;庭审中,要注重对违反诉讼程序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行为;要建立以量刑建议和量刑辩论为中心的量刑监督机制,通过量刑建议防止法院判决畸轻畸重;要自信审查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进行监督,对错误的裁判坚决提出抗诉。
三、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升公安人员侦查能力
当前,检察机关的不捕率普遍偏高,以笔者所在的基层检察院来看,近三年的不捕率维持在11%左右。这说明,部分公安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较差,影响到打击犯罪的成效。针对公安机关取证水平较差的现状,检察机关可以采取三项举措提升公安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一是通过案件质量分析督促提高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可以每半年或每年对一段时间内所有不捕的案件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作《不捕案件分析报告》,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培训提高侦查人员的能力或研究某种类型的案件的侦查技巧,以提高案件的侦办质量。二是对公安侦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取证能力。检察机关可以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干警,围绕侦查人员证据意识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公安侦查人员的侦查技能。三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派员提前介入,与公安侦查人员一起查看案发现场、查阅卷宗、固定证据,提出指导意见,以准确、及时处理案件。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项“严打”专项行动中从重从快惩治犯罪
检察机关要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打击本地区开展的“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六合彩”、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各项“严打”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集中优势兵力,组织精干力量投入办案,办理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政法部门开展的“平安建设”、“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法制宣讲,预防各种违法犯罪,重点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五、加强刑检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刑检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提升办案质量,要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抓好专题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增强检察人员严格自律、廉洁从检的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干警办案能力。要定期举办学术沙龙,邀请检察业务专家和高校知名学者为干警讲授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要大力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活跃干警思维,以理论指导实践;刑事检察部门要坚持每周业务学习,研究讨论难点热点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可以通过演讲赛、辩论赛、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优秀公诉庭评选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
三是建立岗位风险防范机制。要对刑事检察工作的各个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制订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的《岗位风险防范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以案件质量为中心、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监督”的原则,形成风险防范的内外合力,从办案纪律、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办案效果和办案资源等方面规范和预防岗位风险。
四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要经常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和法院有关领导参加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争取支持;要扎实开展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防止干警违法违纪;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公诉示范庭,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经常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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