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的形成,标志着我国以短缺经济和数量扩张为基本特征的国民经济发展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开始进入以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提高为特征的新的发展阶段。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已由原来的资源约束和供给约束转变为需求约束和结构升级的障碍。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这种转变,意味着投资驱动经济增长的空间已经变得相对狭窄,并迫切要求对有支付能力的最终消费需求进行引导。特别是在当前有效需求不足,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和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国内市场的影响逐步显现的情况下,为确保实现国民经济的增长,必须拓宽居民消费领域,启动居民潜在需求,提高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并通过居民消费引导社会投资。这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必然选择。制约居民消费增长的因素很多,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则是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居民消费不仅取决于居民前期和当期的收入,也受对未来收入和支出预期的影响。
社会保障的一般属性是国民收入社会化消费的一种再分配形式。它通过立法,以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证社会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给付两个方面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
通过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延期消费。它是指将目前取得的消费基金推迟到一定时期以后再使用;二是均衡消费。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劳动者在一段时间内获得的收入在更长的时间内平均使用。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调剂,使收入与消费在时间上衔接起来,使每个劳动者都有一个终生比较稳定的收入。其二是均衡不同收入水平的劳动者的贫富差别,使低收入者获得基本的生活消费。总之,通过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即期消费,但它却营造了一个让劳动者消除后顾之忧的社会消费环境,减少了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预期,不用担心年老、生病、失业等问题,可以在现有的可支配的货币收入基础上放心地去消费。
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则更为直接。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具有选择性,主要获得者是老年人、失业者、伤病者、低收入者和其他救济、优抚对象。它会立即用于消费,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扶、灾有所救、贫有所帮,从而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尚在改革探索之中,致使社会保障在促进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受到限制。
1、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加大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预期。最近一些社会调查机构对居民储蓄动机的调查表明,在过去劳动积累如何补偿未明和未来收入不确定的情况下,预期的医疗、养老等项支出大增。为此不得不进行防范性储蓄。这种储蓄动机在一些地区已经超过“住”、“行”而成为居民储蓄的头号动机,阻碍了居民消费结构的顺畅升级。
2、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特别是三资、私企和个体参保人数少,这又加大了前述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3、在企业改制中,出现了社会保障管理空白。由于改制的形式不同,下岗分流的措施各异,一些地区对劳动者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障如何衔接的问题还没有相应的对策,还有的把问题推给了新改制的非国有企业。致使部分劳动者陷入退休无养老金、治病无法报销的困难境地。
4、失业保险作用小,失业保险基金筹集面窄、来源单一;失业救济金直接发放到失业者手中的比例虽逐年有所增加,但比例仍偏小。
5、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离退休人员更需要医疗保障。当前,因病致贫或因贫致病已严重威胁一部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6、社会救济尚不能尽如人意。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1997年全国城镇贫困人口1160万,构成了各级政府实行社会救济的基本对象。到1998年4月,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达400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60%;有225万城镇贫困人口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约占全国城镇贫困人口的20%。这里,一方面社会救济的面还不大,另一方面一些城市虽落实了帮困资金,但困难职工却未能领到基本生活费。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居民消费增长
一、尽量营造一个让劳动者没有后顾之忧的社会消费环境。
要减少人们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预期,首先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构建适应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都纳入这个“安全网”中。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把手中的钱拿出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正常、合理的消费,而不必因对未来的种种担心和忧虑而被迫进行储蓄,减少即期消费。
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走到哪里,社会保障就跟到哪里,解除职工转制或下岗后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部门要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以利于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切实保证他们应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重点解决社会保障基金不足问题。
一要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加大征缴力度和提高统筹层次,加快立法进程,强化征缴手段。二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良性循环。解决对中老年职工养老金负债的补偿问题,是建立新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基金良性循环的基础。应尽快从国家财政收入、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存量、发行特种国债等渠道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国家还应通过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缴力度,开征遗产税、赠予税、特种消费税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三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将基金收缴、存储、拨付、管理、监督这一基金动态过程作为一条纽带,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相互监督。四要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立法滞后使社会保障处于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因此,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并制定相应的专项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以规范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行为。
三、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促进消费增长的作用。
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后不仅要做到不发生新的拖欠,还要尽快补发以往拖欠的养老金。同时,基金收支方式要改差额缴拨为全额缴拨,以堵塞企业把养老金挪作他用的漏洞。
二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的作用,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要做到职工随下岗随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随能保证基金生活费的发放。
三要做好国有企业困难职工的解困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定合理的标准,以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应根据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上职工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需要,作为解困标准。
四要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之与养老、失业等保险制度一起,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能使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较好的保障。
五要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尽快在全国660多个城市和1000多个县级政府所在镇全部建立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体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强化再分配的调节功能,缩小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居民收入的总体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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