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政银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农村金融普法面广量大,单靠金融机构“单兵作战”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一定要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和交流,使县、乡两级政府充分认识到搞好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经济长期持久发展、农村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的领导,从而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形成政银“联合作战”、齐抓共管大格局,大力开展“金融法律进乡村”活动。同时人民银行要充分认识到抓好金融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有关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既是广大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开展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活动中,可从各金融机构选拔一批金融业务精、金融法规熟的人员进行培训后整合宣传力量,改变常规的以金融机构为宣传单位的“分散式”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宣传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可开展划区域分组式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划区域即按农业经济带和农村劳务特点划出不同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带择,时确定宣传时间,从而形成在农村不执行全国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日”或“宣传周”。分组式即按假期回乡学生、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等不同对象进行分组,对接受能力强农民的可办培训班进行系统学习,实行以点带面辐射式宣传,缓解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人员力量不足问题。还可开展城市金融机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宣传进农户活动,这样通过城乡联动,使分组后的宣传对象都能得到不同程度、不同深度的宣传,从而提高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现实效果。
三是找准“切入点”,增强实效性。只有了解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坚持“便民、近民、利民”的原则,代写论文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才能取得广大农民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的金融法规宣传教育效果。在宣传方式上不但要通过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散发资料以及为群众答疑等传统形式,还要积极利用网络、广播等多种载体扩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达到了提升公众金融素质,营造良好金融舆论环境的效果。同时,在宣传活动中,增加一些生动、浅显、具有代表性的群众个例参与其中,从而使农民对有关金融的新政策、新业务、新产品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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