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权视阈下的职业安全卫生法探讨

时间:2024-04-26 04:33:0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 要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形势虽趋于好转,但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理由是多的:立法的分立,执法的不严,安全意识的等。在立法、执法中人权保障理念的缺失是其的理由,为此如何强化职业安全卫生法中人权保障的理念具有现实意 义。

  关键词 职业安全卫生 人权 法律保护

  职业安全卫生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的长治久安。为劳动者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才能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减少劳资纠纷,推动论文范文社会和谐。为此,我国十分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并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推动论文范文派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起到了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情事故总量下降,法律尚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劳动者意识淡薄等理由,我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形势依然严峻,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依然得不到保护。

  一、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统一立法

  职业安全卫生(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简称OSH,国际通行的,2008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中将其定义为: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其相同是劳动安全卫生。

  对于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一体化立法模式,如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而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分开立法,人为了造成了安全与健康卫生的分立,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多部门执法、职能交叉、增加执法成本和企业负担、安全而忽视职业病防治等消极现象。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立法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具有一定的实践。,大学者主张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一体化,即主张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一体立法,其主张的理由有:

  (一)法益的一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规定:“为预防制约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证劳动者健康及权益,推动论文范文经济发展,宪法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论文范文经济发展,本法。”从中,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都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最的生命权、安全权和健康权,二者在法益的保护上是统一的。

  (二)密分,同等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同等的位置。但我国无论从立法还是从管理来看,着重安全生产而轻职业卫生的。论文范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是密分的,这缘于生命与健康的密分、安全危害因素与卫生危害因素同源、安全措施与卫生措施的通用、安全与卫生互动和共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合并立法,于对职业安全与卫生做出统一的制度设计和统筹兼顾的安排和协调。

  (三)法律内容的一致性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安全与健康,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二者所保护的劳动者的权利,不同,保护方式一定差异,彼此密分。两部法律都规制雇主在生产,促使雇主标准为劳动者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从而保护劳动者权利的目的。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人权与职业安全卫生权

  (一)人权

  人权是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人权的内容是不断发展的,其所的内容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人权的内容为:生命、存活、安全、自由、财产、迁徙、不受虐待,不受种族隔离,不受任意逮捕和拘禁,不得使用奴隶,不得适用具有追溯力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和宗教自由,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社会保障、发展权、健康权等。

  (二)职业安全卫生权与人权的关系

  在各项人权中,存活权是最硕士论文最的权利。基于存活权又衍生出来一系列的人权,如生命健康权、民族自决权等。职业安全卫生权硕士论文由存活权衍生出来的一类权利。职业安全卫生权在劳动中法律赋予劳动者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的权利。职业安全卫生权了人身安全权的内容,也了人的存活、发展所的存活条件不受任意侵犯,并依法享有保障的权利。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保护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职业安全卫生权、工作环境权等人权由人权派生出来的权利。说,职业安全卫生法是保护劳动者人权的,是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与人权是紧密联系的,人权应职业安全卫生法的核心价值和指导思想。

  三、以人权观为指导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

  如上所述,职业安全卫生是由政府干预的领域,它关系到公民的人权。市场经济是由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形式,论文范文市场自身的缺陷,对一些还政府来干预,对经济调整,以避开市场自身调控产生的缺陷。职业安全卫生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而生产经营者很有可能为了私利而无视劳动者的人权,放任危害生产安全的事情发生或安全隐患的。为此,政府和社会要强化人权观念在职业安全卫生地位。即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中运用人权理念指导工作,加强人权观念教育。

  (一)人权保护应当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立法的最高准则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以保障个体和公众的安全以达到社会和谐为终极的,其法律制度的出发点都应当是“人权”,即是以权利为核心价值的,而论文格式范文“管理”“权力”,惟有如此,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才能证成其实质上的正当性并保证其实践权威性。

  (二)人权应当法律调整各方利益平衡的标尺

  法律的作用协调和平衡利益的冲突,使社会一种有序的。职业安全卫生领域始终着多种利益的博弈:劳动者生命健康利益与生产企业经济效益间的冲突;政府和企业间的利益冲突;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间的冲突。当面对不同利益的冲突时,法律严格的浅析硕士论文,确立各利益的位阶,了冲突解决策略毕业论文。在职业安全卫生法中,人权应调整各方利益平衡的标尺,把人权保障放在职业安全卫生法的首位,经济的发展故为,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反过来的保障人权,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生命,社会经济才会良好发展。

  (三)人权应当职业安全卫生执法监督的标准

  法律授权执法者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此监督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背负着人权保障的使命。要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执法、严格监督、严格要求,执法监督是安全生产的紧箍咒,保护圈。有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并不一定会保证安全生产的。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才会对生产企业产生的约束力,才能推动论文范文职业安全卫生的发展,保障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

  (四)生产企业要以人权的观念管理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职业安全与卫生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的权利意识不断提高,人权观念深入人心,追求更多的权利保护。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利润的,也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的道防护网,对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的警惕性,严格抓安全,严格保平安,企业才会不断利润。这保证了生产的持续稳定,也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劳动者技术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加大安全生产的,保证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稳定运行。

  (五)劳动者要对负责,保障人权权利的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道防线,而劳动者则为安全生产的道防线。处在生产的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最迫切,对安全隐患的最,劳动者要提高自身的技术,保证生产中安全作业,对安全生产的知识牢牢把握,

  (六)工会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组织,要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一方力量

  工会组织不但增加会员劳工的收入,也可为一般劳工社会援助;不但提高劳工的士气,有助于避开劳资纠纷的扩大而危及社会的安宁。完善工会组织机构职能,提高工会的地位是保障劳动者权利的方式。

  (七)完善的法律救济途径,是劳动者人权保护的方式

  劳动者弱势群体面临的是司法救济不完善,高昂的诉讼成本将受伤害职工拒之于法律门外。救济的权利不为权利。当劳动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的救济则保障劳动者权利的防线。,完善劳动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开展职工劳动法律知识的教育劳动者权利保障所要求的。

  注释:

  张志芳,张萌,解思思。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一体化之探讨。科技信息。2010(8)。

  王全兴。《安全生产法》的定位。现代职业安全。2007.

  张志芳,张萌解思思,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一体化之探讨,科技信息2010年第8期。

  徐显明。人权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48.

  孙冰心。职业安全权的价值透视。当代法学。2007(5)。

  文献:

  陶爱萍。论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取向。生产力研究。2007(21)。

  孙冰心。职业安全权的法律保护。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2003年。

  [3]刘海波。安全生产管制研究。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2004年。

  [4]戴晓晨。试论人权保障视野下的安全生产。湖南大学研究生论文。2007年。

  [5]时鹏远。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研究。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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