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公民和生态消费者的双重属性。基于生态文明的生产观、、技术观、需求观、消费观和责任观,生态文明语境下的消费者应遵循适度消费原则、不伤害原则、消费公正原则、全球责任等消费原则,在此基础上承担其自身的生态认知责任、自我生态教育责任和协助与响应责任等三大责任。
【英文摘要】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s the only way to break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come out of the modernity crisis of humanity. From the view of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e consumers have the ecology citizen and the ecology consumers dual attributes. Based on the production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technque concept, view of the demand, consumption and the concept of responsibility, the consumers in the contex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moderate consumption, the principle of not to harm, the principle of fairly consumption, the principle of global responsibility and so on.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consumer Responsibility ,the consumer under the ecology civilized field of vision ha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ecological cogniti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self-ecology education, the assistance and the response responsibility and so on three major responsibilities.
关键词:生态文明;消费者;责任
【英文关键词】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umer; Responsibility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人类发展与生态文明
二战以后,人类发展问题比以往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突出。世界摆脱落后,走出贫困。总体讲,冯之浚先生总结认为,二战后的世界范围的发展问题经历了四个阶段:刘易斯等提出的经济发展观、缪尔达尔为代表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变革同步的发展观、联合国倡导的可持续发展观以及佩鲁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1]发展观的演进是人类对工业化、现代化认识不断深入的结果,是人们在发展问题上科学探索的结晶,代表了一定时期、一定阶段在人类发展问题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发展症结。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发展问题具有一般性,更具有特殊性,有继承性,更具有时代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是生态文明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正式文献中,把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到了“文明”的高度。这也是对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在面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增大,国家竞争力难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资源安全难以保障等现状和矛盾的深刻反思和理性探索基础之上得出的比如结论。推行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
西方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其代表作《历史研究》中通过对世界文明发展历史中人与自然关系深刻思考,向世人公布了他的研究成果。世界古往今来共有26个文明,并断言这26个文明中,5个发育不全,13个已经消亡,7个明显衰弱。[2]而衰落的特别是消亡的,都直接或间接与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协调、生态文明遭破坏有关。中华民族是唯一一个以国家形态同根同种同文延续数千年的民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文化自古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是重要课题,也是于人类安身立命的重要命题。自古以来,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学问,也称天人之学,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调谐,反对泯灭人的天赋特殊性,反对返回原始状态,强调人的特殊性与能动性,重视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要善用自然规律为人力服务,同时,克尽人类对天地万物“参赞化育”的责任。提出“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指出人要刚健有为,积极进取,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指出人类要具有居下负载万物的品格,醇厚品德,承担重任。“自强不息”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加自然的演进;而“厚德载物”则要求人类活动不超出自然的演变,“与天地参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最高道德目标和道德规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和境界。
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和发展观,代表一种新的文明发展进路,对于解决当今世界各国由于异化与欲望膨胀引发的道德污染、社会关系物化,精神家园丧失、无根流放,生态环境与物质家园失落的现代性危机,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正如19世纪西方学者指出的,在历史转折的关头,传统可以成为创新的源泉。中华传统丰富的生态伦理观将成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再生资源。
(一)生态文明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厚养而探索出的一条新的文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主张按自然本来面目,按照各种生态规律来认识自然、探究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坚持积极的、发展的天人调谐,坚持在天人调谐基础上的发展[3]。
(二)生态文明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对自然界片面错误的认识,重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价值,尤其是对于人类生存发展发挥功用价值之外的潜在的生态价值,满足人类精神和文化需求享受方面的精神价值,以及满足人类探索未知而提供的“科学研究价值”。
(三)生态文明要求文明整合人类伦理思想,吸纳“动物解放”、生命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生态伦理的有机内核,创造性发展“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伦理观,抛弃实践中的功利主义、消费主义、经济主义,高扬整体价值、和谐共生、兼容平衡的旗帜;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生态伦理观。
(四)生态文明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求人们在创新发展模式时,遵循生态规律,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和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和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在生产环节强调清洁生产和生态设计,在区域发展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发展,合理布局,良性循环。
(五)生态文明要求建立有利于环境的生产观、技术观、产品观、消费观,要求全社会采取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新的发展模式,解决当前存在的人的生产与消费活动所带来的不利于生态环境的问题;强调将人的生产和生活强度限制在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人与人的和谐共存。
三、生态文明的价值体系
(一)生态文明的生产观
传统生产观认为“物质投入”是劳动、资本、技术创造的,因此是可以不断创造得到的。生产与建设的目的是使资本被投向更高产出的生产和服务中。经济增长永远是好的,机械化、自动化、大规模生产是最有效的生产组织形式,为了增长的最大化,应不断扩大生产和再生产,以创造更多的产品和财富,满足人不断增长的需求[4]。正是在这样的生产观指导下,人类社会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的传统经济模式,对污染的治理,主要是对物质循环和污染程度加以限制。
生态文明的生产观,将生产过程的资源生产率和产品的效用置于同等重要的关键地位,作为最优先考虑的目标。 = 1 /* GB2 ⑴重视资源生产率革命,主张依托最佳实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同时在绿色化学技术开发减物质化设计,就地制造,精益制造,闭环制造等领域寻找技术突破,以更大限度提高资源生产率[5]。 = 2 /* GB2 ⑵生产的重点从“开发新需求”向“满足基本需求”转变,强调产品的能效标准、持久耐用,和对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 = 3 /* GB2 ⑶开发基本需求产品的精神需求功能,降低产品制造过程的物质需求,以提供产品附加功能和综合效用为生产改进和设计目标。
(二)生态文明的技术观和需求观
传统技术观认为,技术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生产过程日趋简单,资源的开发和投入及产品的生产变得越来越容易;通过技术的不断更新,人们的需求会日趋丰富,社会的需求满足能力越来越强;当今面临的发展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一得到解决;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技术的更新和新技术的开发。
与此相对应,传统的需求观认为,社会的需求满足能力是持续增强的,许多难以想象的和奇妙的人类更高层次的需求会在未来技术发展的条件下成为现实;人类的需求可以是无止境的;非基本需求和享受型需求在人类需求结构中比重会越来越大,并在技术发展的保障下,不断得到发展和提升。正是在这样的技术观和需求观的影响下,人的欲望不断膨胀,追求奢靡和享受成为主导物质生产的主流,过度包装,奢侈消费,好大喜功给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生态文明的技术观认为,技术的发展应是有节制和有节奏的,即使是没有明显技术风险的技术发展也不是越快越好;技术发展不应该导致人类物质需求频繁更替,也不应导致人类对自然资源可以轻易掠夺性使用;我们在肯定技术在多大程度上对人类需求满足和社会发展正面的加速作用的同时,亦需要理性评估技术在多大程度上对生态环境及资源消耗方面负的“加速”作用;单靠技术解决不了当前人类发展上所有的问题,必须寻求技术以外的解决途径;技术的发展和进步须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基本理念相一致,环境友好型技术应成为技术发展和进步的主导方向;技术一方面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另一方面技术的消费导向作用应克制,生产导向作用应增加,不应成为物质需求更替的推动力;技术应促进资源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过程物质投入减少,以及产品附加增值功能和效用的不断提升;技术是有伦理倾向的,必须重视对技术生态伦理价值的研究。
与此相对应的需求观则主张: = 1 /* GB2 ⑴人类“生产需求”之外的物质需求(包括以物质财产占有方式体现的精神需求)的增长应当是有节制的和有节奏的,不应继续持有增长越快越好的认识和追求; = 2 /* GB2 ⑵人类需求结构的变化也应是有节奏和有节制的; = 3 /* GB2 ⑶随着技术的进步,“物质需求”在需求结构中比例应逐渐下降,非物质消费需求比重应逐步上升。
(三)生态文明的消费观
传统社会的消费者是没有生态道德约束的,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控制的商品进行使用、消费、处置,仅受一般社会道德的约束,消费水平、消费偏好和消费行为的选择不受生态价值的限制和抑制。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消费者则被赋予生态道德层面的义务。生态文明的消费观主张:⑴人类的消费参与了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动,其消费只是生态系统、物流和信息流中的组成部分;⑵人的消费行为是有道德倾向的,其强度和规模应限制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⑶消费应建立在“生存需求”和“基本需求”之上,非基本需求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应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和强度;⑷生态文明的消费应推行“环境友好型”消费,其基本要求是使用对生态环境有利的产品,抵制和排斥过度包装、一次性等“环境不友好型”消费品,抵制和排斥与消费相关的“环境不友好型”行为;⑸在人的消费结构中,物质性消费比重应逐步降低,非物质性消费和观念性消费比重应逐步增加;⑹社会应建立生活消费品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评估制度和标识制度,以此形成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价值约束,引导消费者从消费能力、消费取向、消费风险等方面确定消费偏好和消费行为选择。消费者应在坚持以自己的消费偏好来确定自己的消费。
(四)生态文明的责任观
生态文明的责任观源于对人与自然关系深刻的思考和感悟。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和有机自然观的精华。不仅承认自然界具有生命意义,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而且,自然界还是人类生命和一切生之源,是人类价值之源[6]。在儒家思想中,自然界的生命意义和价值最深层的含义在于,作为人类生命和价值之源,它本身不仅是一生命体,是生命的流行发育过程,而且是靠人来实现的,人才是自然界生命价值的承担着、实现者[7]。孔子所讲的“人能弘道”,张载所说的“为天地立心”,及《中庸》所说的“参赞化育”,问题只在于人的主体性不是表现在对自然界的认识、改造方面,而是表现在如何完成自然界的“生生之德”或“生生之道”。因此,人有一种“天赋”的责任、义务和使命,或“天职”,就是实现自然界的“生道”,而不是为了人类自身利益去任意破坏自然界的“生生之德”[8]。道家的生命自然观更蕴含丰富的生态责任思想,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更加彰显现代价值。道家认为生命源于自然,即存在于宇宙大化流行之中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即“道”。一方面,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自然界固有的价值需要人去实现,其固有秩序需要人类去维护。同时,道家的自然观包含强烈的自然关怀,,强调人以一种平等的包容精神来对待自然万物,尊重所有物种的生存权利,尊重万物的天性和自由[9]。作为“万物之长”的人,应该发挥自己的道德潜力,约束与自然生态不平衡的行为,辅助万物的生长、发育,与自然共同进步。
中国传统天人文化,蕴含着人类要参与到大自然造化养育万物的过程中的内容。即人类在利用自然规律为自身生存和发展服务的同时,也要克尽人类对天地万物“参赞化育”的责任,利用人类的聪明才智和技术,顺应自然界发展规律,将自身的行为和活动,纳入到大自然的物质、能量循环和信息传递中。
西方生态文明的自然观和责任观,是在对传统机械自然观批判和对生态环境问题所造成的现代性危机反思基础上形成的。科学革命和工业文明代表的机械自然观,粉碎了前工业文明时代有机自然观、地球养育者母亲形象,摆脱了地球有机体和养育者母亲隐喻的道德文化约束力量,将掠夺自然资源,征服自然合法化,从而将自然交给死亡[10]。
西方生态文明世界观重要思潮之一的深层生态学揭示了生态文明时代人类对地球和自然的责任,重塑被工业文明否定和扭曲的责任观。生物圈平等主义和自我实现论是深层生态学两个最重要的理论创建。生物圈平等主义主张,在存在领域没有严格的本体论的划分,世界不存在各自独立的主体、客体,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之间实际上也不存在任何分界线,而所有的整体是由它们的关系组成的。生物圈所有成员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被视为直觉上最清楚和明显的价值标准,任何生物体都不会具有比这种内在价值更大的价值[11]。人与自然环境是密不可分的整体,人不仅负有保护和促进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的义务,也有义务维护和促进具有内在价值的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12]自我实现论主张,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逐渐扩展自我认同的对象范围的过程,也就是把自我之外的社会和自然当作自我一部分来加以认可和接纳的过程。“普遍的共生”和“活着,让他也活着”是最高的道德准则。自我实现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生命的潜能的实现,因为人的“自我实现”有赖于其它存在的“自我实现”。著名的挪威生态哲学家奈斯强调,最大限度的自我实现离不开最大限度的生物多样性和共性,生物多样性保持得越多,自我实现就越彻底。[13]
西方生态文明世界观和哲学观,从大自然承载的价值视角,与中华传统天人文化一道,共同揭示了生态文明视野下责任观的伦理蕴含:⑴顺应自然: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充分尊重自然系统自我调节、自我演化的功能,顺应自然生态过程;⑵生态人:生态系统是一个生产能力和污染净化能力受限的系统,人类的生产和消费只是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中的组成部分。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应遵循生态学规律,在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时负有生态责任。⑶共同繁荣:人类对地球上生命形态的多样性负有义务,并有义务促进非人类生命内在价值实现及其与人类的共同繁荣;⑷生态规划:人类必须改变现行的政策,并通过生态承受力主导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规划实现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⑸社会规划:公正的、有承受力的社会规划应包括:承载能力、勤俭、合适住所、文化和生态的多样性、地方自治和分权化、软能源道路、合适技术、重新定居、生态地区制度等内容[14]。
生态文明世界观在发展传统工业文明世界观的同时,形成了富有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生态文明责任观: = 1 /* GB2 ⑴全球责任:胸怀全球,行于当地。改变公共政策和公民行为中支离破碎、见木不见林的思维方式,应用整体思维方式,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政治剥削,积极救治因采用“新”政策所带来的非正义,按护生的价值观进行生活[15]; = 2 /* GB2 ⑵社会责任与社会正义:保障所有人的人权和广泛的民主权利。社会正义坚信:全体的福祉会促进个人的福祉。社会正义不单独强调公平地分配物品,也必然地平等分享保健、教育、食物、住所、文化娱乐、个人和社群的自由表达,以及政治权力。 = 3 /* GB2 ⑶积极公民:公民广泛参与社群公共生活的过程,民众和社群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态命运和社会命运,民众有权探寻一种对环境和社会负责任的生活方式[16]。 = 4 /* GB2 ⑷生态公民:生态公民指具有生态文明意识且积极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公民。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公民,应是具有环境人权意识的公民、是具有良好美德和责任意识的公民、是具有世界主义理念的公民、是具有整体思维和尊重自然生态意识的公民[17]。
四、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消费者
人类的消费行为具有社会和生态的双重属性。消费行为作为社会经济系统的一部分,在工业文明消费主义观念下是拉动和刺激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手段。同时,人类的消费参与了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动,消费是是生态系统能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组成部分。所以,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消费者,其消费行为应遵循生态规律,并在尊重和承认自然物存在价值和系统价值基础上,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和由之产生的产品和服务。其行为具有鲜明的生态性。因此,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消费者,应是在充分考虑自然物、生物和其他存在物内在价值和存在价值,以及后代人需求满足权利的前提下,以满足基本需求、提高精神享受、道德追求、生产乐趣为生活目标,以尽可能少占用和消耗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产品和服务为消费选择的社会主体,即生态消费者。生态消费者的基本特征和内涵有:
(一)消费者自身的再生产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与自然相协调的再生产观要求消费者在不损害环境质量和不耗尽可合理利用的不可再生资源的前提下,确定地球上合适的人口数量,以达到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平衡和协调。
(二)消费者的消费规模和范围与自然环境再生产相互衔接和协调。消费的过程和水平不能超过自然生长的速度和自然再生产的能力,并确保对自然再生产过程进行补偿以使自然生长的顺利进行。
(三)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与自然生产系统、物质生产系统、精神生产系统相互衔接和协调。生态消费者具有尊重自然内在价值、尊重生命的伦理观,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具有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的公平观,秉承不伤害原则的道德观,促进自然万物价值实现的责任观,适度、合理、公平的消费行为取向和消费模式。
生态消费者的价值伦理观:⑴全球伦理观。生态消费者对人类公共利益关心,对人与自然共同利益关心,把人与自然协调和谐作为根本选择。全球伦理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削,承认殖民主义和当代国际经济政策(新殖民主义)对第三世界和土著居民带来的非正义,反对将富裕的生活和清洁的环境建立在他人的脊背上。⑵承认生物物种的生存权利,爱护、尊重自然和生命,建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伙伴”关系。⑶不伤害生命和自然界,反对掠夺性开发资源。⑷保护、促进生命和自然界的发展。选择符合生态伦理的人类发展途径,生态化设计自己的行为模式和行动准则。
五、生态文明语境下消费者责任
(一)生态文明语境下消费者责任原则:
(1)适度消费原则。适度消费包括三方面含义:消费数量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以满足基本需求为基准、以自然生态正常演化为限度。⑵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要求人们放弃“为发展而消费”的发展理念,放弃为“欲望而消费”的消费主义对自然生命造成的伤害;通过绿色选购和废弃物无害化、最小化排放,将自己的消费选择及消费行为对资源的消耗与对环境的负荷造成的压力限制在最小。同时,消费者的行为不得因个人需求伤及或危害到生命和生命形态的多样性。⑶消费公正原则。消费公正是指每个人在行使消费自由权时,应当以不影响他人消费和整个社会消费等各方面权益的实现为前提。公正消费要求每个人都享有获得和使用资源的平等权利。消费公正原则要求生态消费者应充分考虑和尊重国家内不同区域和阶层消费机会和消费要求的差异、国际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消费需求差异,以及后代人消费需求满足能力的保障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公正性。⑷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强调人类与自然生态的整体性及其内部联系,以实现生态与人类的协调共进为根本目标,从根本上反对将整体内部的某一部分当作整体的中心来看待;主张把人类的物质欲望、社会的经济增长、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限制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不否认人类的生存权及对自然的控制和改造,也不逾越生态承受能力,更不危及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权。⑸全球责任与环境正义原则。穷人和权利被剥夺者是环境破坏与社会不公的主要牺牲品,良好的环境有赖于经济的可存续性和所有人政治权利的保障[18]。生态社会更是一个公正的社会,这个社会应赋予人们广泛地追求健康、愉快、可持续生活方式的能力和手段。因此,全球责任和环境正义要求:放弃利用自身在社会阶层、资源占用、所属领域等方面实质性的政治、经济优势进行任何形式的“剥削”;为维系世界环保的严正性与完整性,基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支持第三世界人民和土著居民的经济潜能和民主潜能;支持持贫困地区、贫困阶层和贫困人们追求社群为本的经济、基层民主、可持续性及其他一切因素;支持他们生态意义上和社会意义上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
(二)生态文明语境下消费者责任
1.生态认知的责任
= 1 /* GB2 ⑴消费本源回归认知:本源意义上的消费是通过对人需求的满足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存在本质和人类发展的要求。在人类历史近数十万年的发展历程间,人类的消费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手段,而非人类生活的目的。但是现代消费却偏执于为消费而消费的病态逻辑,倒置了生存目的与生存手段的辨证定位,消费成了目的本身,消费欲望的不断满足成为做人的价值体现和社会进步的标准。结果消费竟僭越了生存必须的合理性限度,本来应促进和提升人类生存境遇的消费反过来制约并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家园。无度的消费引发的生存家园方面的悲剧已经成为全球性公害,严重的危及到了人类生存的根基。因此,生态文明语境下的消费者,应回归消费为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手段定位,将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人的物质存在与精神存在统一和协调、进而不断实现人类自由发展作为消费的终极目标。只有对消费本源认知的理性回归,人类才能真正走出工业文明消费主义“物的崇拜、欲望满足”异化消费的怪圈,使消费服务于追求人类幸福的初始目的,以人为终极关怀对象,实现人的生存需求满足、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全面统一。
= 2 /* GB2 ⑵生态认知:从生态学引申出的人类与地球自然环境和地球生物系统相互关系的“生态”概念,应是生态消费者的基本认知。生态消费者应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视为自身消费伦理和消费价值取向的出发点。首先,生态消费者应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为人类自身消费的基础。在消费过程中,应维护自然,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应自觉减少自身消费行为对地球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并就自己的消费行为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负责。其次,生态消费者消费行为应体现生态伦理要求,要求人类的消费行为在生态伦理的基础上进行,无论全球变暖还是物种灭绝,消费者都必须对地球生态环境巨大的代价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生态消费者应将资源和生态的边界作为消费的上限,将自己的消费行为控制在地球环境的可纳容量和地球资源确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又不对他人带来损害和造成负面影响。第四,基于资源的有限性,人们之间的消费关系具有零和博弈的特征,任何人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都是对他人利益的损害,本质上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不道德行为,任何人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益都不能以损害他人、损害社会利益为代价。最后,生态消费者应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良好的关系对于人类消费活动具有的基础性意义和根本性价值,人与自然关系状况直接决定了人类消费活动的运行状况。
2.自我生态教育的责任
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存在,区别于其他生命体的最大特征就是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人不仅活着,而且不停地指导自己的生活。“人对自己而言是伟大的谜,因为他所见证的是最高世界的存在。超人性的原则是人的存在的本质特征。人是一种对自己不满,并有能力超越自己的存在物”[19]。生态消费者应认识到人的根本属性在于其具有的精神存在本性,消费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但人活着不是为了消费。
生态文明语境下的消费者,以顺应自然、与自然调谐为目的和生活的基本方式,具有自觉将生态伦理上升为自身的道德追求,进而由生态道德追求上升为自身消费行为道德标准的内在动力和精神需求。不断进行自我生态教育,追求生态学意义上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统一是生态消费者的内在需求。生态消费者自我生态教育的内容包括:⑴尊重生命、敬畏自然的道德观。把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生命体实现其最高价值作为生活道德本质,将维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行动的道德标准。不断提升道德水准,将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到非人类生命和无生命自然物。⑵以促进生命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为判断标准的价值观。价值是自然物身上具有的创造性属性,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地具有的。人的价值和优越性表现在崇生、养生、护生,能够以更为宽广的胸怀关心和维护所有的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能够培养出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⑶以环境公正为内核的消费正义观。环境公正是基于环境的稳定性与人类福利和社会结构之间的联系,在肯定因阶级、种族、国家间的歧视造成的权利和机会差别的背景下,要求消除阶级、种族和同家间的环境歧视,同时实现当代人和后代人平等分配环境利益和负担[20]。正如美国国家环保局对环境公正的定义“环境公正是指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全体人民,不论其种族、民族、收入、原始国籍和教育程度,应得到公平对待并卓有成效地参与”,[21]生态消费者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协调与和谐发展为目标,用人类整体理性来反思人类的消费行为,不断对自身消费行为进行合理性和和目的性追问,进而形成生态意义上的消费正义观:通过合理消费、正当消费和适度消费,实现消费的代际公正、代内公正,使消费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有机地统一起来,不断成就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⑷重视消费结果的行为观。生态消费者将自身消费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为消费选择的前置因素,以消费品的原料、能耗、生产工艺、回收及废弃、可循环性等要求,而不仅仅以消费品带来的效用,来确定自身的消费倾向和消费偏好。
3.贡献、协助与响应的责任
丹尼尔?A.科尔曼在《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一书中提到“个人责任的行使必须纳入社会责任的框架,因为我们的行为只有在兼顾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时才可取得最显著的效果”, 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固然有助于建设一个生态社会,但它的贡献只有在融入一场广泛的社会与政治变革运动之后才能最为有效地发挥出来。生态文化传播与生态文明社会形态,在人与自然,实质上是人与自身艰苦抗争的过程中,逐渐被认可、被接受、被遵从,终将成为主流文化。正如汤姆.雷根教授在《关于动物权利的激进的平等主义观点》指出的“一切伟大的运动都要经历三个阶段:讥笑、讨论、接受。正是这第三个阶段──接受的实现,既需要我们的激情,又需要我们的克制;既需要我们的心灵,又需要我们的头脑”。在这一伟大的革命性进程中,任何公民都必须以生态消费者形象出现,以与自然相调谐的生活和生活方式为追求的终极目标。按照生态伦理意义上的生态人道德约束自己、作为自己的道德追求,为生态文化传播、文明形态的推进而贡献,为生态运动发起而协助,为社会变革而响应,“诗意地栖息于地球”[22]。作为生态文明时代的消费者,在社会变革运动中,应该做到:⑴建立和坚持节约资源、适度消费的生活模式。重视消费的“质”而非“量”,追求消费的理性化。⑵积极参与生态文化传播活动,促进生态文化和生态知识的传播。⑶积极选购生态标志产品,使自身消费活动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⑷抵制和拒绝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主动选用再生利用产品或可循环产品,最大程度减轻垃圾产生对环境的负荷。⑸在消费活动中积极主动承担垃圾回收和交付义务,包括将生活产生的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堆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
【作者简介】
崔金星,男,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领域:环境法、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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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电大学习网.刑法学论文参考[EB/OL]. /d/file/p/2024/0424/pp [1] 冯之浚. 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J]. 中国软科学,2008,26(8):1-2.
[2] [英] 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修订插图本[M].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50-57.
[3] 冯之浚.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J].科学学研究,2008,2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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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冯之浚.循环经济立法的法理研究[A].冯之浚.循环经济立法研究[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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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同上,298.
[8] 同上,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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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澳大利亚]W福克斯.深层生态学:是我们时代的一种新哲学吗[A].杨通进,高予远编.现代文明的生态转向[C].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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