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

时间:2024-04-26 04:24:22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 在法治社会环境中,青少年对社会法律安全现象的认识、评价、情感与体验等统称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三重教育相互整合与互动,才能提升培育实效。

  论文关键词 青少年 法律安全意识 培育

  在法治社会环境中,青少年对社会法律安全现象的认识、评价、情感与体验等统称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整合与互动才能提升培育实效。

  一、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家庭培育

  家庭是公民的诞生地,是青少年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课堂,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其重要。一个家庭的法律安全教育是家庭成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法律安全共识并采用各种方式让全体成员共同遵循过程的总和,它影响着家庭成员的安全生活方式和安全生活态度。由于家庭法律安全教育具有亲缘性、情感性、传统性的特点,对青少年的影响足以构成其社会意识的基础。因此,在培养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场所——家庭中,家庭法律安全教育可以通过特定的家庭氛围,以不明确的、间接的、内隐的方式,让青少年获得初步法律安全生活经验的内容和要素,以促进其法律安全意识的逐步提升。要使这一整体过程取得较好的实效,在对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进行培育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家长应提高法律安全认知水平,增强青少年家庭安全责任感的继承。法律安全认知是社会成员对法律安全理念、常识和行为准则的总体认识,它对全体成员有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和号召力。只有在全面的法律安全认知的指导下,家庭成员才会树立正确的家庭安全责任感。一个法律安全认知较高的家庭,可以让青少年在温馨和愉快愉快的家庭氛围中,受到家长的言传身教,积累法律安全常识和安全生活经验,提升家庭生活的安全责任感和自我保护的综合能力。相反,一个法律安全认知较低的家庭,则会影响青少年忽视家庭安全常识和家庭安全责任,造成自我保护能力的偏低,很可能引发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对青少年造成身心危害,引发违法事件甚至是因无知而犯罪。因此,家长法律安全认知水平越高,越有助于增强青少年的家庭安全责任感,对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就能取得更好效益。

  其次,家长应提高法律安全素质,增强青少年社会安全责任感的传递。法律安全素质是社会成员具备的法律安全思维、法律安全知识和法律安全技能的总和,它直接表现了法律安全意识的水平,包括了了解生活安全、公共安全、职业卫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法律安全知识,知道危险因素及预防和应对方法,并能通过现代生活的法律安全技能处理危险和事故等问题。家长的法律安全素质,直接制约着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方向和发展水平。法律安全素质较好的家长,能够凭着自已的敏锐性,正确辨别青少年的个性和特点,有目的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安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安全责任感,并及时推动其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而家长的法律安全素质可以通过社区和单位定期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来提高,以促进家长更好地承担起传递社会安全责任感给青少年的重任。

  再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职能,适时提升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家庭教育具有亲和作用,是心灵默契融合的一种教育。青少年从他出生之时起,就会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于是可塑的个体就逐渐接受了作为一个家庭成员所能感触到的知识和行为准则,也包括了家长的法律安全认知和素质。青少年会随着家庭教育的经历逐渐提升法律安全意识。法律安全意识能转化为精神力量持久激励青少年防范风险、保护自我,让家长放心。有效的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过程,需要家长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职能,减少家庭内部的摩擦,增强青少年的家庭凝聚力和归属感,为青少年营造民主、和谐的良好心理氛围,通过掌握的相关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不断摸索、总结,适时抓住经历的机遇,持续提升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学校培育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由于大多数青少年获得知识的主要来源和途径是学校,学校坚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建构良好的校园法律安全意识教育系统也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首先,学校应该重视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目前我国学校数量众多,庞大的青少年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他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不良行为的侵害。作为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如何,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安危。近年来,校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很多。比如:学生在课间造成伤害;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造成伤害;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造成伤害等,都与青少年缺乏法律安全意识的因素有关联。可见,学校应该重视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有效预防和应对风险。再加上法律安全教育就其本身来讲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培养青少年的内在法律安全意识是校园教育的本来目的之一。因此,学校课堂教育应该将法律安全知识内化为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把法律安全意识上升为青少年的法律安全精神。

  其次,学校宜采用多种方式提升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目前,青少年的法律安全意识培育主要采用课堂教育的循序渐进形式来完成。虽然课堂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完整法律安全知识体系的建构,但容易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参与意识,难以激发与调动青少年积极主动地提升法律安全意识。为切实提高法律安全意识培养的实效,在坚持课堂教育的同时,还宜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来培育青少年的法律安全意识。例如,可以把法律安全意识培养与青少年的校园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将呆板固定的法律安全知识与学生生动活泼的现实生活融为一体;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像在学校内开展“法制安全讲座”、“安全应急处理主题班会‘,”模拟安全事故处理“等活动,寓教育于各种趣味活动之中,提高青少年学习的兴趣;可以开展青少年法律安全自我教育活动,通过调动青少年自我的能动性、塑造主体精神,从而主动地教育自我和改造自我,追求法律安全思维良性发展,培育法律安全自主意识;还可以聘请专家等进行专题讲座或专门辅导等。

  再次,学校应该重视教师法律安全素质整体水平的提升。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法律安全教育的主体,教师法律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中学法律安全意识培育的成效。为此,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教师、班主任、校长等所有在校执教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安全素质,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校园培育打下良好的基础。然而,长期以来,一些教师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不仅没有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律安全意识进行培养,还不同程度地因失职造成校园安全事故。因此,学校必须要增强教师的法律安全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安全素质。为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为教师法律安全素质的提升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其落到实处;学校应该随时关注和加强教师的法律安全素养,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根据教育工作的职业特点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将教师校园安全职责和校园法律责任结合起来,强化教师的法律安全意识;还可以鼓励教师在法律安全教育过程中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达到良好的法律安全意识培育效果等。

  三、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社会培育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青少年作为正在迅速社会化的个体,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安全知识。社会各主体,尤其是国家机关等宜发挥各自的功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工作。

  首先,政府部门宜加强安全治理,形成良好培育环境。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养过程中,国家政府机关宜按照各个部门的不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补充,通力合作,严厉打击社会危险现象,建立良好预防和处理机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社会法律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安定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做好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社会培育的主要工作。各政府部门可以与司法、文化、教育、卫生等机构联合,针对社会法律安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对大众和青少年进行引导教育;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学校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措施,让青少年在经历国家保护其远离危险的过程中,逐步增强法律安全意识。

  其次,司法部门宜加强引导职能,促进培育效益提升。司法部门是社会主体,特别是弱者权利的维护者,当然也是弱势群体——青少年安全的维护的主力军,负有法律安全意识培育的引导责任。司法部门宜积极联合其他机构或部门,相应加大对社会安全问题的法律方式整顿和治理力度,主动地对青少年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效益。如悬挂大型法制安全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安全宣传牌,张贴法制安全标语,开设法制安全宣传窗,主办法制安全图文展,召开法制安全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安全宣传游行,进行法制安全文艺演出,播放法制安全电视专题片,定期开办法律安全培训班,举行法制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先锋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安全文明社区等等。

  再次,其他部门和机构宜积极参与,协力发挥培育作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电视、电影、广播等部门和单位,是国家的法律安全常识的传播工具,对青少年的法律安全意识培育的影响极大。尤其是近年来开播的一些具有正面价值导向的电视或网络栏目,如《平安365》、《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成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培养的生动课堂,起到了良好的培育引导作用。另外,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及少年宫、少年科技站、业余体校等校外教育组织机构,可以作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培养活动的重要场所,发挥各自宣传、熏陶的优势,协助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的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综上所述,努力创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培育体系,坚持使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律安全教育整合成系统合力,是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甚至也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安康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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