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逮捕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达成了共识,在实践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批捕率下降了,捕后无罪率提高了,该制度对于逮捕制度的完善有意义,应当加以肯定。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附条件逮捕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没有问题,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矛盾。法定的逮捕条件、特别是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规定得比较模糊。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因为规定的模糊不清,所以六机关才出台了解释,但是这三条解释并没有解决问题。查证属实的是什么证据,究竟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没有明确讲明,实际上还是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决定是否提请逮捕;此外还有内部考核指标的制约,捕得了诉不了就会承担一定的后果,附条件的逮捕实际上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不附条件的逮捕实质上要求的是“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因此,附条件逮捕的合法性是没有问题的。第二,我们国家的逮捕制度从发展趋势上讲,刑事诉讼法要按照比例原则,要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因此逮捕条件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一般情况下,逮捕的条件应当规定为“重大犯罪嫌疑”,附条件逮捕的证据标准与“重大犯罪嫌疑”的标准类似,全世界对逮捕没有规定要达到起诉的标准。当然,也要考虑到我国没有保释制度,逮捕对人身、对名誉的伤害很大,要慎捕少捕,所以逮捕率一定要降下来。我觉得掌握在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比较合适。第三,检警关系问题。从检察机关讲,加强了侦查监督,提高取证质量,妥善处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附条件逮捕就是要督促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关于引导取证没有问题,但介入侦查就值得研究了,因为一旦介入就无法监督了,两个机关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和引导,不能改变身份。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从性质上看,附条件逮捕的定位要搞准,它是一项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是制度创新。第二,从法律上看,这是一个程序性措施,与强制措施的性质要联系起来考虑,不是侦查终结,不是起诉,是一个过程中的措施,在这个过程中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问题。第三,要正确看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逮捕的首要条件由“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变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实质上证明标准在往下降,但有两个底线不能突破,即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所附的条件是什么,不能突破六机关的解释。第四,附条件逮捕的价值可以归结为它是逮捕条件具体化的过程。第五,推行附条件逮捕工作既要有中国特色,也要有世界眼光。制度名称要符合国际通行说法,才能被大家接受。要和高逮捕率、高羁押率联系起来研究,把数字具体化。防止在适用过程中被扩大化。加强实证研究,从有利于降低羁押率的角度统计具体数据。
卞建林(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逮捕制度的深化与发展的角度谈附条件逮捕是可以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关于制度本身的条件和适用。立法上关于逮捕条件的设定与检察机关的实践把握冲突严重, 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以后,降低了逮捕的事实条件,但由于《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使得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严格掌握,以起诉为标准。第二,从逮捕的目的和价值看,审查逮捕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机制,通过监督和制约来实现。第三,目前将侦查监督等同于批捕是不对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职责要分清楚。第四,从原则和例外的关系来看,证据有所欠缺,但确有逮捕必要的可以批捕,但不能冲击“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的刑事政策。
杨振江(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
逮捕制度的深化与发展非常必要,附条件逮捕是为了慎捕少捕,不是给公安机关“开口子”,不是为了多捕人,更多的是着眼于逮捕的功能。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逮捕理念。要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过去重打击犯罪,对于监督职能发挥的不够。第二,对《刑事诉讼法》三个条件的把握。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个条件难于把握,三个条件之间还存在矛盾,需要完善。此外,三个条件不仅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要考虑,侦查机关在提请逮捕时也要考虑到。
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侦查监督厅副厅长)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附条件逮捕不是随意降低法定逮捕条件。对逮捕条件分层次理解适用是可以的,对一般案件在适用逮捕上应从严掌握,对少数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在逮捕条件的把握上适当放宽一些,符合实际需要,但必须严格控制。总之,研讨该制度不能脱离现行法律规定。第二,附条件逮捕不宜成为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客观性义务,因此被赋予审查逮捕权。但同时它也行使公诉权,如果对自身定位把握不准,容易产生追诉倾向,影响审查逮捕的客观公正性。为防止和克服这种影响,法律必须对批准逮捕的裁量权作严格限制,所以必须从严规定和把握逮捕条件。这与国外是不同的,国外逮捕的批准机关是法院,比较中立,不会从追诉角度来考虑捕或不捕,因此其逮捕裁量权比较大。第三,司法改革必须立足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必须强调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在审查逮捕环节还要强调检察官作为“审判前的司法官”所应有的中立性,以及审查逮捕程序所应具备的司法审查特征。我不赞成“大控方”的观点和提法,因为它不符合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首要价值是保障人权,法律设置审查逮捕程序也主要是为了防止逮捕权的滥用。我们必须正视目前附条件逮捕适用范围过大,造成逮捕把关不严这一客观情况。附条件逮捕应当适用于具备严格条件的个别案件,比例不宜过高。第四,捕后进行定期审查体现了侦查监督和保障人权的需要,很有必要。我认为应当推广,比如说建立对已捕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进行复审的制度,这样可以改变现在“一捕了之”长期羁押的现象。第五,关于建议稿中“侦查监督部门向侦查机关出具《同意移送审查起诉函》”的提法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取消。因为我国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移送审查起诉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起诉进行制约,但不能限制或者取代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
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应当注意到几个前提。首先附条件逮捕的性质是什么,是一种新制度还是逮捕的工作制度,我认为应当定位于一种工作制度;其次是在推出附条件逮捕之前,这些案件是批捕了还是没有批捕,现在我们知道这些案件以前大多也批捕了;再次执行附条件逮捕之后,这些案件是一律羁押到起诉,还是撤销了一部分,现在看确实有一部分案件撤捕了;最后执行附条件逮捕后,羁押率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现在从总体上看是下降了。第二,我对附条件逮捕价值的理解。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细化对逮捕条件的认识,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力度,有利于推动有关羁押制度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第三,与“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刑事政策是否有冲突。首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是政治术语,要转化为法律需要一定的条件;其次“不捕”、“不杀”是实体问题,不是程序问题;再次实行附条件逮捕后,不仅要看附条件的,还要看未附条件的部分是否实现了“不捕”、“不杀”。第四,实行附条件逮捕预期的负面效应。首先会不会产生扩大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情况,很多制度都有这样的趋势,如拘留期限延长的四种情形,现在被广泛扩大适用;其次是定期审查能否真正落实;再次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如何处理;最后如何与公诉部门衔接。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条件逮捕是一项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提出的措施,必须慎之又慎。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规定,降低了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三条件是一个整体,是明确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是法治国家的要求;在理解逮捕条件时有分歧没关系,但不能在没有证据或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时也适用。第二,不符合党和国家少捕慎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的刑事政策。刑事领域里宁肯错放决不错判,这也是疑罪从无的要求。第三,附条件逮捕本质上是“以捕代侦”,使逮捕完全置于侦查破案的需要。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这种从供到证的方式,在取证方式上容易形成刑讯逼供。第四,这项制度是检察机关自我授权的,本身就突破了正当性,如果这个制度一推开,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现象。羁押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保释制度,降低逮捕率,而不是抓更多的人。
李贵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附条件逮捕究竟是降低了还是遵循了法定逮捕条件,必须通过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证明标准来证明,正当性与价值也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讨论。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附条件逮捕最大的积极意义体现在定期审查的确立上,应该推广到全部逮捕案件。第二,附条件逮捕引进了对侦查取证的指导。第三,引入了一个常规评估机制,有利于强化侦查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第四,我们必须注意到两个问题的现实存在,一是逮捕的不一定都起诉,二是不逮捕的也可以起诉。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
相关文章: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认定04-26
司法实践中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若干04-26
“去熟悉化”与“去常识化”之间:刑法学知识转型的反04-26
转型中的中国犯罪论体系04-26
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归因和归责04-26
违规民间票据活动的刑法应对04-26
信用卡持有人诈骗行为实证分析04-26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防控研究04-26
共同过失犯初论04-26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研究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