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斯伟江律师的辩护词感动法律人,感动中国,结尾那句话:“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会成为今年的流行语,这篇辩护词也会成为法学生的经典教材。
同为法律人,看到刘仰教授的文章“被美化的程序正义”让人吃惊。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34ba9001017xxr.html,在这篇文章中,刘教授认为:使用“程序正义”这个概念来攻击重庆,包含了“资用法律专家们”的集体智慧和深刻用意,法律专家们在不同的场合,异口同声地说着同样的话:如果没有程序正义,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如果连律师都要判罪,将来谁替你们维护正义?似乎只有公检法之外的、以律师为主的资用法律专家们,才是正义的化身,因为,公检法所代表的公权力,早已被他们描绘为“邪恶”,只有那些收取律师费的资用法律专家们,才是社会公正的保证。
在这里,刘教授用了一个“资用法学家”术语,意思应该是“用钱请的法学家”,不知道是否准确,这帮人拿了别人的钱,就把公权力描绘成“邪恶”的代表,自诩为正义的化身。随后,刘教授列举了三个例子:西方的“神判”、从神判演化来的“陪审团”以及普希金的决斗而死,得出这样的结论:普希金之死与真相和事实无关,它只是利用程序正义来杀人而已。程序正义貌似给双方公平的机会,事实上,独立地不干预双方,必然使得社会的不平等,延伸为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刘教授还举证美国,“美国打击黑社会100年,依然打不完。在美国打击黑社会的法律较量中,律师经常站在黑社会一边,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赚够了钱,践踏了法律,分享了黑社会非法攫取的社会财富。”意思是:美国打黑一百年也没有打掉,就是因为有一帮黑律师拿钱帮黑帮说话,要打掉黑帮,就必须打掉为黑帮说话的“黑律师”!李庄就是代表。
作为一个律师,我还够不上刘仰先生所说的“资用法学家”,但有一个疑问,实体正义靠什么保证,靠统治者的良知还是社会的监督。民主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如果没有程序正义,谁来保证公权力不滥用,危害公民的自由和尊严,这些都靠公权力的良知吗?
作为法律人,刘教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那就是有权利才有权力,还是有权力才有权利,在刘教授眼里,权力可以实现正义,不需要监督,权利是权力者的恩赐,那些主张程序正义的人,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最终毁了实质的正义。
程序优先已经成为法律的准则,刘教授挑战这个规则用的是几个毫无关联的案例,用的是类比而不是严谨的逻辑推理。如果认为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这个结论不错,程序本来就是摆设;但如果认为法律是大多数人通过代议制定的意志,那这个结论就大错而特错。因为权力来源于权利的授权,必须受到制约,制约他的就是司法权,司法权之所以有繁琐的审判和证据规则,需要质证和辩论,就因为权力滥用会伤及无辜,就算牺牲效率,也要维护程序的公正。
司法权的核心就是程序正义,刘教授不会不知。有了司法权,就有律师这个职业,就有律师这个代表私权利来对抗公权力,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群体。如果刘仰先生认为律师是“黑社会”的保护伞,那就干脆取消司法审判算了,恢复“革委会”多么正义,美国一百年打不掉的“黑社会”,一夜之间就可以打掉。
作为法律人,有这种思维,我不知道刘仰教授是无知还是故意。“资用法学家”和律师,都是拉起“程序正义”这只虎皮来吓唬人的,那刘教授这位“御用法学家”拿起的就是权力的大棒,我们还是祈求吧;用斯伟江律师那句名言:正义不在当下,我们等得到。
【作者简介】
张绍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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