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些讨论测谎仪的文章读来令人颇感震惊,他们打着科学的旗号为测谎仪呐喊助威,或多或少要求为侦查中的测谎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其实不用查阅科学的科学定义,也能识破这种把技术披上科学的外衣来吓唬人的幼稚把戏:至少科学不会是扰乱个人内心安宁的工具,它更多的含义应是指事物和谐发展的规律,及在认识规律的过程中最终实现对人的尊重。
侦查是在非自诉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违反刑法的行为及与该行为有关的相关情况。审判是法庭根据控方和辩方向法庭证明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对所控罪行是否成立及相应后果作出宣判。在自诉刑事案件及非刑事案件中,由于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实际上的平等,不存在被迫接受测谎的可能。测谎仪只能存在于非自诉刑事案件中,原因是用测谎仪进行测谎与刑讯逼供本质上是相同的,只能通过侦查机关所凭借的国家暴力得以实现,这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无力抵抗这种暴力的结果。
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人,人最伟大的是他的头脑。人不同于动物的本质在于其思想性,在于其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是脑袋加四肢再加胸腹组成的机器,同样也是由于其思想而不仅是其体表特征而区别于其他人。人的思想性决定了他不能被当作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进行生产、改造和加工。技术则认为,所有的人都是作为一种动物而存在,不管新陈代谢还是思想意志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这种规律就可以认清这些行为甚至思想的前因后果从而对其施以影响来得到意图得到的结果。测谎仪正是这种理论的产物,它认为通过其测试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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