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陕西法院网直播勉县法院审理车永华盗窃一案,庭审进行了2小时之余,休庭期间,合议庭与旁听群众进行了座谈,就案件裁判和庭审情况征询意见与建议,网民亦可与法官进行在线交流,咨询法律知识,发表意见、建议。笔者认为,此举提高了法院的司法透明度,促进了群众对法官、法院的了解,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拉近了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体现了亲民、爱民、为民的审判理念。
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每一件案件的裁判都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保障。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他们渴望感知这样的司法制度,渴望透明的法律环境;同时,民众在追求“阳光下的审判”,追求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到的高效以及被认同的权威。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提高司法透明度,大力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可见,司法透明是司法现代化和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通过对审判方式、诉讼制度、执行体制及审判组织等改革,从不同侧面落实司法透明原则,新闻发布制度、代表听案、裁判文书上网、网络直播等为民举措应运而生。这些司法举措,以敢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进一步维护了民众和社会的知情权,保障了司法公正。
只有建立真正有序、有法可依的司法透明体制,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才能在民众心目中真正树立起来,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白婕)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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