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跨入2010年的门槛,陈燕萍这位被人民群众誉为“平民法官”的基层法官,就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主流媒体从各个侧面的深入报道,其事迹在全国不胫而走,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特别是在全国法院系统,一个学习“平民法官”陈燕萍的热潮正在兴起,争当“平民法官”的氛围日渐浓厚。
陈燕萍曾经获得过“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但她在报告会上还是喜欢自称为“平民法官”。因为她深知,正是由于自己做好了“平民法官”,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党和人民才给了自己崇高的荣誉。与那些自诩为“法律王国王侯”的“精英法官”相对照,陈燕萍这类“平民法官”少了高高在上的骄气,多了亲民爱民的情怀;少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洋气,多了深谙民风民情的纯朴;少了死搬法律条文、一判了之的霸气,多了灵活司法、追求案结事了的审慎。二者相比较,可谓泾渭分明,高下立判。显而易见,人民群众是欢迎“平民法官”的,这也是陈燕的事迹能够引起强烈反响的主要原因所在。
当好“平民法官”,首先就要像陈燕萍那样有一颗真诚的爱民之心。人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他们不仅要对法官听其言,更重要的是要对法官观其行。陈燕萍的事迹启示我们,只有真心实意地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疼痒,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天大事情去解决,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这种爱民之心不单需要我们依靠教育引导来培育,更需要人民法官深入基层,贴近人民群众,在工作实践中培养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把这种爱民之心潜移默化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最终成为自觉行动。
当好“平民法官”,还需要像陈燕萍那样融入百姓之中。法律条文是枯燥的、单调的,但社会生活是丰富的、多彩的,再好的法律条文也需要与社会生活结合在一起才能得到贯彻执行。各地方言不同,民俗各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也存在一定差异。陈燕萍在人民群众面前甘当小学生,过好了方言关、民俗关,还摸透了人民群众的秉性和脾气。她不嫌长期卧床不起的残疾人脾气大、屋里脏,她为了让欠债人体面地办喜事而甘愿空跑一趟路,正是因为她善于换位思考,与人民群众同荣辱、共休戚。融入百姓之中,就需要我们熟悉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摸透他们的喜怒哀乐,找准他们的所思所想所虑所难,最终执法办案才能更加贴近实际,也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当好“平民法官”,关键是要像陈燕萍那样善于用真情去办案。诚然,当好法官需要中立、公正、无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让法官成为冷漠无情的“办案机器”。如果有证据就依照法律判赢,证据不足就依照法律判输,不看实际效果,这样的法官完全可以被电脑之类的机器所替代。事实上,法官办案不仅要讲法理,还要讲情理,入情入理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陈燕萍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单单追求一纸公正的判决,而是追求矛盾的彻底化解,追求问题的彻底解决,追求人民群众的阖家幸福、安居乐业。为此,她善于从矛盾纠纷的各方中寻求亲情、友情、旧情、同情,因势利导,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馨。用真情去办案,就需要我们大胆地用良知去唤醒良知,用真情去赢得真情,用温情去播撒温情。
陈燕萍的事迹是平凡的,因而我们把她称为“平民法官”;陈燕萍的事迹又是伟大的,“平民法官”是人民群众对她的崇高褒扬。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大重点工作的新征程上,全国的人民法官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以陈燕萍为榜样,学其爱民情怀,学其群众工作能力,学其崇高的道德操守,让千千万万个“平民法官”成长起来。这是人民司法事业兴旺发达的好兆头,也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美满的好兆头。(徐爱民)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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