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注:该文作者:方世荣、戚建刚
载于:《行政法论丛》第五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行政收费法》,呼之不出。细想之下:即使出台了,又能怎样?以早已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为例,请问:行政处罚真的走上了法治的轨道吗?罚缴分离真的实现了吗?罚款与罚款者的利益脱钩了吗?不良动机之下的处罚减少了吗?法律不过就是一件比较漂亮的外衣,并不能起到改变穿衣人本质的作用。在中国,被保护、保障的最细致、最周到、最妥帖的就是国家机器。君不见:中央政府的所在地——皇家园林中南海;最高议会的办公地——气势磅礴的大会堂。到了地方,最气势宏伟的建筑一定是各类官府的办公大楼。再来看一看官员的福利待遇:吃喝玩乐(但愿没有嫖赌抽)全报销,汽车豪宅不能少。穷庙如果出了一个富方丈,恐怕就不和谐了吧?在穷乡僻壤,要不要出现驾驶“悍马”(原产美国的高档越野汽车)的执法人员呢?是不是有点不配套呢?简单的道理:国家机器的精美程度理应与整体国民经济的发达程度成恰当的比例关系。如果失去了这一基础性前提,空谈行政权力的物质保障,意义也就不大了。百万学子争官差(近一两年来,每年都有百万左右的青年学子争相报名参加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而录取的数量也就在一万余人),就已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务员的待遇状况了。物质保障要素只能对行政权的行使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绝对不是“衡量行政权力强弱的客观指标”。行政权力的强与弱,取决于法律的规定。而且,行政权力强与弱的比较对象也不应是立法权与司法权。控制物质保障要素,的确可以控制行政权的实现效果,但绝对不会“对整体上的行政权力运作产生符合法律规定的效果”,更不可能减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试想:如果公务员想要挥霍公款的话,钱多就天天喝茅台,钱少就顿顿饮红星(原产地北京的一种比较廉价的二锅头酒的商标)。俗话说:有多少水就和多少泥。只要有决心、有恒心,钱多钱少都不耽误贪污腐败。财大者——气粗。强势的官府是由丰裕的国库(自然还有一台叫做印钞机的东西以备不时之需)作支撑的。至于聚敛国库(自然也包括各个衙门的小金库)财富的手段、方式、程序以及目的是否正当,则少有人过问;即使有人问,也没人搭理你。该文提到的“物质保障要素的完整性”,其中的“完整性”其实想要表达的是财政预算体制的统一性,实在是词不达意。
“科学的物质保障要素”,其中的“科学”二字着实令人费解。征收财物是权力行为,而支出财物还是权力行为吗?国库的财物应该流向何方?
1、国家机器的运转。这是国库财物的基本支出;
2、其他事业的投入。这是国库财物的延伸支出。国库财物的恰当容量?以保障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项支出为底线。而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项支出的规模必须法定。第二项支出是一个——无底洞,深不可测。但必须要以必要性和可行性为限。第二项支出的领域、方式等也应法定。收费法定(法的制定者是立法机关而非行政机关)原则,自然是不言自明的。但现实却是——收费意定(根据部门甚至部门首长的意志而定)。如果国家机关不盈利、不赚钱,那才叫见鬼呢!我在某工商所(最基层的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工作期间,一位同事不无幽默的说道:开什么买卖,也不如开一家工商所,这钱挣得多踏实、多舒服呀!的确,国家机关是目前社会中的——最佳赚钱机器。这样的社会很病态吗?未必。切记:生产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成龙配套。收费法定,那一定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以后的事情。在权力当道的社会,权力者不公权私用、为己谋私,恐怕真的要被天诛地灭了。不要不服气,有本事,你也去作权力者呀。在生产方式单一僵化的社会,权力成为唯一的角逐对象。当人的强健体魄或聪明才智可以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得以展现的时代,多元利益格局、多元评价标准、多元成功模式等等的出现必然会颠覆权力本位、必然会缩小人与人的差异。不作权力者,可能在未来也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权力不好使(并非权力失效,而是指权力者不能“强奸”国民)的时候,收费的问题就不会由着权力者的性子来了。国家机关的乱收费解决之后,还要解决乱花费。你说这些乱臣贼子多不让人省心呀!仅仅一个官员的座驾问题,就已经三令五申、屡禁不止了。也难怪,从上到下,各级各类官吏好似“乌鸦落在了猪背上”——谁还说谁黑呀。自己的屁股还没有擦干净呢,怎么整顿吏治呀。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建议,虽有新意,但不可行。
1、权力的垄断性是亘古不变的,打破垄断是笑谈。否则,大家就都可以“另立中央”、称王称霸了;
2、节省开支、节约归己,貌似激励,实则无效。试想:全部的部门资产都是由首长支配的,是否节约使用、是否有节余还有意义吗?症结是:
1、国家机关不是被动的支出主体,而是主动的创收主体;而且2、国家机关的支出都是由自己做主的。于是出现了:国家机关在垄断权力的情况下,疯狂的去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它们不是企业,胜过企业,而且一定是旱涝保收的赢利“企业”。所谓的政府采购,其实仅仅完成了集中购买的目的,至于所购商品或服务是否真的“价廉物买”却很难说清楚。可以想象,与以往相比,在采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权钱交易,只不过是由分散变为了集成。至于好处费的总量是否降低了,支出的购物总价是否降低了?还需要实证来回答。该文涉及了权力与金钱、国库(假如还有“地库”——地方财库和“小金库”的话,自然也包括在内)的收与支等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但仅限于蜻蜓点水,远未探讨充分。只有入木三分,才能触及灵魂深处。对于学者而言,可以做不到,但最起码要想得到。(北京农学院政法系·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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