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品阁小区的这种创新其实仍行走在物业管理的寻常模式中。
●与没成立公司的物业自治相比,社区服务公司因管理公司化,小区管理会更先进更系统,财务管理也会更规范合理。
《新京报》7月13日的一则报道引人关注。已于近日在工商部门注册成功的这个名为“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的新公司,是海淀区品阁小区为实现业主自治而专门注册成立的,小区148户业主都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业委会的委员邵先生任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相当于公司的总经理,业委会相当于董事会,全体业主都是公司的股东。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向业委会负责,接受其监督。社区服务中心的盈利将采取“三三制”,三分之一奖励经营者,三分之一用于小区建设,三分之一冲抵业主第二年的物业费。
该报道之所以引起关注,无非是打开了很多与物业公司矛盾重重、萌思自治的业主们的心结——在抛开物业公司之后,业主们自己去管理小区该采用什么良策。
物业公司自我定位为“管家”,本是该行业的应有之义。而现实中,当一个小区交付时,管家总是来的比主人要早,还是不请自来。这可能就是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容易发生抵触的先天基因吧。更糟的情况是,一些“拼装物业公司”、“房开物业公司”常常情不自禁地反客为主,甚至以统治者自居。胸无管家心态,身不能尽管家之职,在管理不能让业主满意的情况下,主人也拿出了他们的杀手锏,不交物业管理费,于是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终至“主仆反目”。而更为普遍的结局是,不想和这个物业公司在同片小区的天空下生活下去的业主,因找不到更好的物业公司,也无法解决自治问题,最终选择得过且过。
海淀区品阁小区业主成立公司来自己管理小区,就为这种困扰提供了开解之道。北京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召集人之一张大宪就表示,对于中小型社区,进行业主自治管理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创新,目前北京实行自治管理的小区还相当少。据他所知,像品阁小区这样注册成立“自治”公司的还是第一家,可以看作是一个有益的“试点”。
在笔者看来,海淀区品阁小区的这种创新其实仍行走在物业管理的寻常模式中。社区服务公司在本质上还是一个物业公司,小区还是由公司去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是,这个物业公司是业主自己成立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一个人,主人兼职当了管家而已。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变化却带来了几个妙处。
一、众所周知,大部分矛盾由沟通不畅引起,当业主和物业公司合而为一,沟通就成了零距离,很多矛盾消解于无形。二、公司是业主成立的,先天上有融洽的基因,更容易站在同一立场上考虑问题。这样,服务就会更周到,收费就会更合理。三、与没成立公司的物业自治相比,社区服务公司因管理公司化,小区管理会更先进更系统,财务管理也会更规范合理。同时还能不断地借鉴国内国际上优秀物业公司的管理经验,让小区自治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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