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组缃:谈癖
人之癖,当无聊闲谈的时候,是个有趣的题目。
何谓癖?严格的定义倒似乎不容易下。通常大约是指某些不正常、没道理的习性而言。其形成,想多起于积习,慢慢发展而成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世上绝对无癖的人,恐怕不见得多。不过普通人的癖,或因司空见惯,人遂不觉,比如喜抠鼻孔,好抠脚丫之类;或因相习成风,积非成是,比如旧时代的人喜爱妇女小足之类。有一些癖,来得显着而又奇特,使别人惊诧,不能理解;他本人亦莫知其然,并且无可如何:这就应当归入怪癖一类。
有一位本家老哥,终天做一副怪脸:眼睛瞪着,鼻梁皱着,牙关撕开着,自鼻侧至嘴角,扯出两条很深的折痕。略如佛殿前四大金刚的面目。我初见他时,以为他本是这副面目。那知其实不然。有一时他忽然松开脸孔,怪相立刻不见,五官原来都很秀气。然此秀气的脸孔,只可于偶然的一刹那中见之,经常显现出来的,还是那副“金刚怒目”的怪相。此人甚怕我的父亲。父亲常叱骂他做此怪脸,他即努力要抹去脸上怪相,但极不易如愿,而且不能持久。我们有时嘲笑他;仿效他,他即生气。又有一位同学,当与他对坐谈笑,或并肩同行时,他常常突然一回头,自用其嘴咬一下肩膊,并发出一种怪声,如狗抢食时的叫声。此种怪动作,每日至少要做二三次,总把我吓了一跳。他即脸红耳赤,觉得极难为情。察其情,直有不能忍禁的苦处。像我们平常人打喷嚏或打嗝儿一样。有一年在津浦铁路上遇一旅客,此人与我同房。我看见他的脸上,眼睛,眉毛,鼻子,嘴唇,以至两边腮巴,每个部分,每块肌肉,无时无刻不在动着。各部分的动,有许多变化,或二至三个部分向同一方面动,或另以数部分作方向不同之动;或各部分轮流递换地动,或各部分同时一齐动。而且或努,或扭,或扯,或牵,或跳,方式种种不同,总使整个脸孔经常地保持在动的状态中。动到—种辰光,大约他自己也觉得难过或难为情了,就用手使劲在脸上摸一把,意欲使之不动。但无效果,不等他的手拿开,脸上各部又已开始动起来了。此人脾气甚大,见人偶有笑容,以为笑他,即怒目相视。但尽管怒视,他的脸还在动;见茶房露笑容,他必怒骂:“王八旦,笑什么,没规矩!”但尽管怒骂,他的脸还是要动。车中无聊,有时我亦偷偷将脸面壁,而仿效其动。可是顾此失彼,不知所措。以视他脸上那动之匀称熟练与自然,怕练他十年也不会成功。
幼时家中有一常来的客人,此人有数怪癖。当他举碗喝茶时,他必先以左手食指入茶中,立时吓了一跳,连忙缩回手指,而后才若无其事的喝茶。当他睡觉时,解衣后于床沿坐定,忽然举起一足,把鞋子摔出很远,于是独脚跳着过去,套上那鞋子,重复回床坐定;再把另一脚上鞋子照样摔出,又照样跳着过去,把它穿上。如此表演毕,才若无其事的上床安寝。当他大解时,他搂起衣摆,走到厕上向坐处探头一看,而后吃一惊似的走回;再走去一看,重又走回,如此来往二三次,才若无其事的解开裤子,坐了上去。幼时顽皮好奇,因为素知他这些有趣的怪癖,到他睡觉或上厕所时,必从门缝中窥看。我看见当他这般表演时,他的脸色极是严肃认真,绝无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他喝茶时试之以手指,而又吓了一跳,表情亦是如此。而且每次必如此做一套。察其情似亦有不得已者。他的怪癖,不止这三种,据传说,他的太太就知道另有一种,可惜未闻其详。不过上述三种,都是我们大家所熟知亲见的。
以上所说,苟非亲眼看见,谁能置信?若说是因心理或生理的病态,毕竟是何病态?若说由于积习,又是怎么样养成的?其间必有一些复杂而微妙的原因,人莫能知。癖之怪而至于此,真是太没道理了。
一个人的生活过于窄狭单调与呆滞,最易使其习性作畸形之发展;一个人受压迫太甚或生活太悲苦,最易发生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旧时代妇女之有怪癖者特多,实非偶然。
曾见一婢女有偷食癖。做婢女的吃不着少爷小姐吃的好东西,因而偷了解馋,这本是有道理之至的事。但此婢女情形有不同者。她的老主人性格宽厚,少主人则力讲自由平等之道,他们待她实在很好(后来送她上学校读书,做了女学生)。每逢吃东西,必有她的一份。但是递给她时,她总不肯接受。她说:“我不喜欢吃这个。”但背后她必想方设法,甚至冒甚大危险,偷食此拒而不要的东西。后来发现的次数多了,人人以为奇怪。一次同伴于闲谈时问她何必如此。她说:“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觉得偷的好吃些。”说此话时,愁眉苦脸,若不胜重忧者。又见一婢女有放火癖。她荷包里老藏着一盒火柴。当她到柴房取柴时,她即将柴草点燃,看着火烧大了,她又吓得大声呼救。早晨她在房中扫地,往往暗将帐子点燃,但随即以手乱扑,并且急得呼号。在避人耳目之时,她总要放火,而且总把自己吓得面无人色,以至哭叫。起初,人家不知道此即她自己干出来的事,于是疑神疑鬼,当是狐仙作祟,轰传远近。但日子一久,马脚渐露,终于把她拿住了。问她何以如此,她说不出道理。此女时十六七岁,聪明,伶俐,主人素来爱重。说她出于顽皮无知,说她心里藏着什么怨恨,似都说不过去。
有一妇人吃饭,必须捧着碗,靠在门方上站着,才吃的下去;否则不能下咽。若参加宴席,她只能陪着坐坐,连筷子也不举。必待席散,她才到厨房里盛一碗饭,箝点菜堆在上面,慢慢的吃着,显得香甜无比。若出外赴席,亦必回家再吃。她发觉人家有意的看她吃饭,必羞的狼狈而逃。因此她躲到偏僻处的门上去吃的时候多。人家拿她取笑,她即说:“各有各的脾气,少见多怪的!”此人婢女出身,后作主人的偏房,后又扶正。又一年老仆妇,经常以坐着打瞌盹,为正当的睡觉;除非重病不得已,从未上床躺着睡过。坐以打盹的地方,最好是门阶上,旧式床的脚踏上,否则短脚凳上亦可。坐高凳难得佳眠,平躺着则不能合眼。又此妪喜食瘟猪肉及腐臭霉烂之菜,简直嗜之如命。若闻何处何家弃有死猪及腐烂败味不堪入口之菜,必跑去设法弄来,虽有要事在手亦丢开不顾。
在太太们,洁癖怕是最普通的癖。我的一位寡婶,除一贴身婢女外,不许任何人进她的卧房。即此婢女,亦须确有必要之事,始许脱去鞋子进去,立刻就须出来;闲常轻易不许入房,不脱鞋不许入房。人至其家,除递来的茶碗外,任何物件,即如桌子、凳子、门扇、墙壁之类,也最好不要随便用手去摸或动。她很爱我。一次她生病,叫我去给她看看;但我不肯脱鞋,结果竟蒙特许。此是除那婢女外,第一个人进她的房,而且是空前绝后的一次有人穿着鞋进她的房。又一新式太太,出身贵家,爱洁成癖。每日洗脸洗手,没个遍数;这不必细说。今举—事为例:一日,与其丈夫家人等闲坐谈笑,她的丈夫说了一句话调侃她。她即起立,一边娇嗔地说:“我要打你!我要打你!”一边走入房中,以香皂洗手一次,走出来,在她丈夫身上轻轻拍了一下,再到房里以香皂洗手一次,而后始像做完一件大事,含笑归坐。
还有一位太太嫌恶许多东西,虽对并非不洁之物亦然。后来最使她嫌恶的是落下的毛发之类。若见地上或桌上有一根落下的头发,她即蹙额瞪眼,以手紧握其嘴,失声惊呼:“啊哟不得了!一根头发!”其紧张之状,实已超过嫌恶,而类恐怖,这显然快成病狂了。
积习成癖,积癖而成病狂。习,癖,狂,原只是量的差别,其始似并无本质之不同。
按理说,小孩子年纪小,入世不深,不应该养成什么古怪的习性。可是据我的观察,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癖,他们缺乏理性,往往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喜好什么,而莫名其妙,亦是癖、至少类乎癖。
曾见许多小孩,当他们两三岁的时候,喜在地上抓鸡屎吃,喜在门窗器具上掠尘灰吃,亦有喜食泥土者。有—女孩喜吃干鸡屎,见则如得糖果,若有人拦阻她抓食,必号哭滚跌,与之拼命。又一小孩常瞒着大人,躲到人迹少至的搁楼上去吃灰尘。若被人发现,他即害羞而逃。我的—个侄女,幼时喜吃水烟袋烟杯中之所谓“烟屎”。每见大人吸水烟,必索其烟杯,到手,先以指头抠食,而后十分馋饕的置杯于口中舐吮之,吃的眉开眼笑。若要不到手,则撒赖拼命。平常欲止其啼哭,或欲其依从何事,亦唯有以给她脏烟杯子为条件,始能达到目的。这都是说的两三岁小孩子。还有一亲戚家之女孩,年已七、八岁,喜食纸灰。平常吃的,是吸水烟用的纸捻儿上的烬灰,这不算奇。一次邻家有了丧事,俗例于钵中烧“纸钱”,以莫亡魂。此是大量的烧纸,有大量的纸灰。她即成天守着那钵子,大把大把的抓了吃。吃到咳呛流血,吓得哭起来,哭了一会,想想,还是不能忍禁,抓吃如故。其何以有此?想是生理上缺乏什么质素?怕也未必。今大人之嗜好烟草,已成一全世界普遍的风习。吸烟与吃灰,严格的,客观的说,有什么不同?人本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儿。
小孩子恶作剧,喜破坏好杀生,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平常不过喜弄坏玩艺或用物,喜弄死蚂蚁蜻蜓而已。我知道两个实例,却有远甚于此者。有一男孩与其所配之童养媳,都是十岁上下的年纪。这小俩口儿,每在大人外出时,将家中的鸡捉住,两人合作:一个提着翅膀,—个以一通旱烟袋用的铁钎,自鸡之粪门通入,自嘴中穿出。如此弄死的鸡,不知有多少;有时一次要弄死两三只。虽被大人严行打罚,亦不能禁。问他们鸡蛋好吃不好吃,答曰好吃。问既如此,家中的鸡死光了,有没有鸡蛋吃。他们亦知道没有鸡蛋吃。又一八、九岁小孩,其母有事外出,叫他在家好生摇小弟弟睡觉。他却跑到厨房中拿来菜刀,先将其弟之“小鸡鸡”割下,再将睾丸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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