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了一:夫妇之间
五伦之中,夫妇最早。若不先有夫妇,就不会有所谓父子兄弟。至于君臣,更是后起的事。也许有人说,应该是朋友最早,因为应该先是男女恋爱,然后结为夫妇。这话也有相当的理由。不过,依《旧约》里说,阿当和夏娃是上帝所预定的夫妇,他们并没有经过恋爱的阶段。由此看来,仍该说是夫妇最早。至少,西洋人不会反对我这一种说法。
上帝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文大,你丈夫必管辖你。”这是夏娃听信了蛇的话之后,上帝对女人的处分。这两句话就是万世夫妇的祸根,—切夫妇之间的妒忌和争吵,都是由此而起。近来有人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这话应该是对的,不信试看中国旧小说里,才子和佳人经过了许多悲欢离合,着书的人无不津津乐道,一到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那小说也就戛然而止,岂不是着者觉得再说下去也就味同嚼蜡了吗?
为什么结婚是爱情的坟墓呢?因为结婚之后爱情像启封泄气的酒,由醉人的浓味渐渐变为淡水的味儿;又因油盐酱醋把两人的心腌得五味俱全,并不像恋爱时代那样全是甜味了。成了家,妻子便把丈夫当做马牛:磨房主人对于他的马,农夫对于他的牛,未尝不知道爱护,然而这种爱护比之热恋的时候却是另一种心情!成了家,丈夫便把妻子当做狗,既要她看家,又要她摇尾献媚!对不住许多配偶,我这话一说,简直把极庄严正经的“人伦”描写得一钱不值。但是,莫忘了我所说的是“爱情的坟墓”;那些因结了婚而更升到了“爱情的天堂”的人,是犯不着为看了这一段话而生气的。
古人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这话已经不合时代了。现在该说“婚不如姘”。某某高等民族最聪明,正经配偶之外往往另有外遇。正经配偶为的是油盐酱酷,所以女人非有二十万以上的财产就不容易嫁出去,男人若有巨万的家财,白发红颜也不妨相安,外逼为的是醇酒,就非十分倾心的人不轻易以身相许了。据说感情好的夫妻也不妨有外遇,因为富于热情的人,他的热情必须有所寄托,然而热情和感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凡为了夫或要看外遇而反目的人简直是观念太旧,脑筋不清楚。天啊!若依这种说法,我想有许多“痴心女子”,在结婚之前唯恐他的心上人不热情,结婚以后,却又唯恐他太热情了。
随你说观念太旧也好,脑筋不清楚也好,夫妇之间往往免不了吃醋。占有欲是爱情的最高峰吗?有人说不,一千个不。但是,我知道有人不许太太让男理发匠理发,怕他的手亲近她的红颜和青丝;又有人不许太太出门,若偶一出门,回来他就用香烟烙她的脸,要摧毁她的颜色,让别人不再爱她,以便永远独占。
夫妇反目,也是难免的事情。但是,老爷撅嘴三秒钟,太太揉一会儿眼睛,实在值不得记入起居注。甚至老爷把太太打得遍体鳞伤,太太把老爷拧得周身青紫,有时候却是增进感情的要素,而劝解的人未必不是傻瓜。莫里哀在《无可奈何的医生》里,叙述(www.5a.net)斯加拿尔打了他的妻子,有一个街坊来劝解,那妻子就对那劝解者说:“我高兴给他打,你管不着!”真的,打老婆,逼投河,催上吊的男子未必为妻所弃,也未必弃妻;揪丈夫的头发,咬丈夫的手腕的女人也未必预备琵琶别抱。倒反是有些相敬如宾的摩登夫妇,度了蜜月不久,突然设宴话别,揽臂去找律师,登离婚广告,同时还相约常常通信,永不相忘。
从前常听街坊劝被丈夫打了的妻子说:“丈夫丈夫,你该让他一丈。”这格言并没有很多的效力。在老爷的字典里是“妇者伏也”,在太太的字典里却是“妻者齐也”。甚至于太太把自己看得比老爷高些。从前有一个笑话说,老爷提出“天地”,“乾坤”……等等字眼,表示天比地高,乾比坤高;太太也提出“阴阳”,“雌雄”……等等字眼,表示阴在阳上,雌在雄上。至于现代夫妇之间,更是太太们有一种优越感。其实,若要造成家庭幸福,最好是保持夫妇间的均势,不要让东风压倒西风,也不要让西风压倒东风。否则我退一尺,他进十寸,高的越高,高到三十三重天堂,为玉皇大帝盖瓦,低的越低,低到一十八层地狱,替阎罗老子挖煤,夫妇之间就永远没有和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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