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大鼻子的故事
在“大上海”的三百万人口中,我们这里的主角算是“最低贱”的。
我们有时瞥见他偷偷地溜进了三层楼“新式卫生设备”的什么“坊”什么“村”的乌油大铁门,爬在水泥的大垃圾箱旁边,和野狗们一同,掏摸那水泥箱里的发霉的“宝贝”。他会和野狗抢一块肉骨头,抢到手时细看一下,觉得那粘满了尘土的骨头上实在一无可取,也只好丢还给本领比他高强的野狗。偶然他捡得一只烂苹果或是半截老萝卜,——那是野狗们嗅了一嗅掉头不顾的,那他就要快活得连他的瘦黑指头都有点发抖。他一边吃,一边就更加勇敢地挤在狗群中到那水泥箱里去掏摸,他也像狗们似的伏在地上,他那瘦黑的小脸儿竟会钻进水泥箱下边的小门里去。也许他会看见水泥箱里边有什么发亮的东西,——约莫是一个旧酒瓶或是少爷小姐们弄坏了的玩具,那他就连肚子饿也暂时忘记,他伸长了小臂膊去抓着掏着,恨不得连身子都钻进水泥箱去。可是,往往在这当儿,他的屁股上就吃了粗牛皮靴的重重的一脚:凭经验,他知道这一脚是这“村”或“坊”的管门巡捕赏给他的。于是他只好和那些尾巴夹在屁股间的野狗们一同,悄悄逃出那乌油大铁门,再到别地方进行他的“冒险”事业。
有时他的运气来了,他居然能够避过管门巡捕的眼睛,踅到三层楼“新式卫生设备”的一家的后门口,而又凑巧那家的后门开着,烧饭娘姨正在把隔夜的残羹冷饭倒进“泔脚桶”去,那时他可要开口了;他的声音是低弱到听不明白的,——听不明白也不要紧,反正那烧饭娘姨懂得他的要求,这时候,他或者得半碗酸粥,或者只得一个白眼,或者竟是一句同情的然而于他毫无益处的话语:“去,不能给你!泔脚是有人出钱包了去的!”
以上这些事,大概发生在每天清早,少爷小姐们还睡在香喷喷的被窝里的时候。
这以后,我们也许会在繁华的街角看见他跟在大肚子的绅士和水蛇腰长旗袍高跟鞋的太太们的背后,用发抖的声音低唤着“老爷,太太,发好心呀”。
在横跨苏州河的水泥钢骨的大洋桥脚下,也许我们又看见他忽然像一匹老鼠从人堆里钻出来,蹿到一辆正在上桥的黄包车旁边,帮着车夫拉上桥去;他一边拉,一边向坐车的哀告:“老爷,(或是太太,……)发发好心!”这是他在用劳力换取食粮了,然而他得到的至多是一个铜子,或者简直没有。
他这样的“出卖劳力”,也是一种“冒险生意”。巡捕见了,会用棍子教训他。有时巡捕倒会“发好心”,装作不见,可是在桥的两端有和他同样境遇然而年纪比他大,资格比他老的同业们,却毫不通融,会骂他,打他,不许他有这样“出卖劳力”的自由!
就是这样的“冒险生意”也有人分了地盘在“包办”,而且他们又各有后台老板,不是随便可以自由营业的。
但是我们这位主角也有极得意的时候。
这,通常是在繁华的马路上耀亮着红绿的“霓虹灯”,而僻静的小巷里却只有巷口一盏路灯的冷光的时候。我们的主角,这时候,也许机缘凑巧,联合了五六个乃至十来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同志,守在这僻静的小巷里。于是守着守着,巷口会发现了一副饭担子,也是不过十二三岁的一个孩子挑着,是从什么小商店里回来的。这是一副吃过的饭担子了,前面的竹篮里也许只有些还剩得薄薄一层油水的空碗空碟子,后面的紫铜饭桶里也许只有不够一人满足的冷饭,但是也许运气好,碗里和碟里居然还有呷得起的油汤或是几根骨头几片癞菜叶,桶里的冷饭居然还够喂一条壮健的狗;那时候,因为优势是在我们的主角和他的同志这边,挑空饭担的孩子照例是无抵抗的。我们的主角就此得了部分的满足,舐过了油腻的碟子以后,呼啸而去。
然而我们这位主角的“家常便饭”终究还是挨骂,挨棍子,挨皮靴;他的生活比野狗的还艰难些。
在“大上海”的三百万人口中,像我们这里的主角那样的孩子究竟有多少,我们是不知道的。
反过来说,在“大上海”的三百万人口中,究竟有多少孩子睡在香喷喷的被窝而且他们的玩厌了弄坏了的玩具丢在垃圾箱里引得我们的主角爬进去掏摸,因此吃了管门巡捕的一脚的,我们也不大晓得。或者两方面的数目差得不多罢,或者睡香喷喷的被窝的,数目少些,我们也暂且不管。
可是我们却有凭有据的晓得:在“大上海”的三百万人口当中,大概有三十万到四十万的跟我们的主角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在丝厂里,火柴厂里,电灯泡厂里,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工厂里,从早上六点钟到下午六点钟让机器吮吸他们的血!是他们的血,说一句不算怎么过分的话,养活了睡香喷喷被窝的孩子们以及他们的爸爸妈妈的。
我们的主角也曾在电灯泡厂或别的什么厂的大门外看见那些工作得像人蜡似的孩子们慢慢地走出来。那时候,如果他的肚子正在咕咕地叫,他是羡慕他们的,他知道他们这一出来,至少有个“家”(即使是草棚)可归,至少有大饼可咬,而且至少能够在一个叫做屋顶的下面睡到明天清早五点钟。
他当然想不到眼前他所羡慕的小朋友们过不了几年就会被机器吮吸得再不适用,于是被吐了出来,掷在街头,于是就连和野狗抢肉骨头的本领也没有,就连“拉黄牛”过桥的力气也没有,就连……不过,这方面的事,我们还是少说些罢,我们还是回到我们的主角身上。
他不是生下来就没有“家”的。怎样的一个“家”,他已经记不明白。他只模糊记得:那一年忽然上海打起仗来,“大铁鸟”在半空里撒下无数的炸弹,有些落在高房子上,然而更多的却落在他“家”所在的贫民窟,于是他就没有“家”了。
同时他亦没有爸爸和妈妈了。怎样没有了的,他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怎样个面目,现在他也记不清了,那时他只有七八岁光景,实在太小一点;而且爸爸妈妈在日,他也不曾看清过他们的面目。天还黑的时候他们就出去,天又黑了他们才回来,他们也是喂什么机器的。
不过,他有过爸爸妈妈,而且怎样他变成没有爸爸妈妈,而且是谁夺了他的爸爸妈妈去,他是永久不能忘记的。他又明白记得:没有了爸爸妈妈以后,他夹在一大群的老婆子和孩子们中间被送进了一个地方,倒也有点薄粥或是发霉的大饼吃。约莫过了半年,忽然有一天一位体面先生叫他们一伙儿到一间屋子里去一个一个问,问到他的时候,他记得是这样的:
“你有家么?”
他摇头。
“你有亲戚么?”
他又摇头。
于是那位体面先生也摇了摇头。用一枝铅笔在一张纸上画一笔,就叫着另外一个号头了。
这以后,不多几天,他就糊里糊涂被掷在街头了,他也糊里糊涂和别的同样情形的孩子们做伴,有时大家很要好,有时也打架,他也和野狗做伴,也和野狗打架;这样居然拖过了几年,他也惯了,他莽莽漠漠只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大概是总得这样活过去的。
照上面所说,我们这里的主角的生活似乎颇不平凡然而又实在平凡得很。他天天有些“冒险”经历,然而他这样的“冒险”经历连搜奇好异的“本埠新闻”版的外勤记者也觉得不够新闻资格呢。
好罢,那么,我们总得从他的不平凡而又平凡的生活中挑出一件“奇遇”来开始。
何年何月何日弄不清楚,总之是一个不冷不热没有太阳也没刮风也没下雨的好日子。
这一天之所以配称为他生活史上的“奇遇”,因为有这么一回事。
大约是午后两点钟光景,他蹲在一个“公共毛厕”的墙脚边打瞌睡。这是他的地盘,是他发见,而且曾经流了血来确定了他的所有权的。提到他这发见,倒也有一段小小的历史,那是很久的事了,他第一次看见这漂亮的公共毛厕就觉得诧异:这小小的盖造得颇讲究的房子到底是“人家”呢,还是“公司”?那时正有一位大肚子穿黑长衫的走了进去,接着又是一位腰眼里挂着手枪的巡捕,接着又是一位洋装先生,——嘿,都是阔人,都是随时有权力在他身上踢一脚的阔人,他就不敢走近去。他断定这小屋子至少也是“写字间”了,不免肃然起敬。然而忽然他又看见从另一门里走出一个女人来,却不像阔人们的女人。接着又有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孩子也进去了,这可使得他大大不平,而且也胆壮起来了,他偷偷地踅近些一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阔人们进去办的是那么一桩“公&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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