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的风俗习惯
瑶族主要分布在广西、湖南、云南、广东、江西、海南等省区的山区,是中国南方一个比较典型的山地民族。
瑶族风俗习惯很有民族特点,但因各支系的居住地区不同而产生服饰、饮食、居住的差别。近代瑶族服饰式样多姿多彩。男子上衣有左大襟和对襟两种。裤子长短不一,以蓝黑色家机布为主。
南丹白裤瑶男子空白色灯笼裤,长至膝盖,故称之为“白裤瑶”。妇女服饰各地不一,有的穿长衫长裤,有的穿短衣百褶裙。头缠黑色或白的绣花巾,束腰带,上衣、裙、裤、头巾、腰带均绣彩色花纹。饰耳环、手镯、银牌。
大瑶山茶山瑶妇女爱戴一斤多重的弧形银板。灵川、融水的瑶族妇女戴一种高耸支架,上覆布巾,下垂彩色缨络的帽子,显得高雅独特。
瑶族主要从事农业,少数从事林业。食物以大米、玉米、红薯为主,喝酒吸烟比较普遍。桂北瑶族盛行“打油茶”,大瑶山盘旋喜欢腌制“鸟酢”、“兽肉酢”,有的瑶族腌制熏干的猪肉和牛肉。这些都是具有独特风味的食品。
瑶族对祖先很尊敬,习惯在进餐之前先念祖先几辈姓名,表示祖先先尝后子孙才能受用。尤其对丰盛的餐食更是如此。每逢节日必备猪肉、鸡、鸭和酒等祭拜祖先,吃饭座次也有讲究:老人和尊贵的客人须坐上座。遇有客人,要以酒肉热情款待,有些地方要把鸡冠献给客人。瑶族在向客人敬酒时,一般都由少女举杯齐眉,以表示对客人的尊敬;也有的以德高望重的老人为客人敬酒,被视为大礼。
在达山瑶中,喜用油茶敬客,遇有客至,都习惯敬三大碗。名为“一碗疏、二碗亲、三碗见真心”。瑶族老人也喜欢饮茶,故茶水也是待客饮料。款待客人时,鸡、肉、盐一排排地放在碗里,无论主客,必须依次夹吃,不得紊乱。客人和老人每吃完一碗饭都由妇女代为装饭。
盐在瑶族食俗中有特殊的地位,瑶区不产盐,但又不能缺少盐。盐在瑶族中是请道公、至亲的大礼,俗叫“盐信”。凡接到“盐信”者,无论有多重要的事都得丢开,按时赴约。
崇拜盘王的瑶族过去普遍禁食狗肉;崇拜“密洛沱”的瑶族过去则禁食母猪肉和老鹰肉。湘西南辰溪县的瑶族农历七月五日前禁食黄瓜。绝大部分瑶族禁食猫肉和蛇肉。有的地方产妇生产后头几天禁食猪油。
许多瑶族男女青年都借“耍歌堂”机会进行择选意中人,一旦男女情投意合,双方的家长就可通过媒人去说亲,并以猪肉和酒为礼品。举行婚礼时,都要大摆筵席,按传统习惯,婚宴上必须要请寨老参加,新郎新娘饮交杯酒。
服饰
尽管瑶族长期依山而居,处于迁徙、游耕状态,但其服饰仍保持款式多样、纹案古朴、工艺精美的民族特点。
据有关瑶族服饰研究专家统计,瑶族服饰款式有百余种,各支系各地方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男子穿对襟或右衽、铜扣上衣,或圆领花边丫形上衣,腰扎腰带,下身穿宽脚长裤,扎绑腿。妇女一般穿圆领花边对襟或右衽长衣,下穿挑花长裤或百褶长裙,扎绣花腰带或围裙,也缠绑腿。无论男女,服饰一般都喜欢用青布制作,喜欢用红、蓝、黄、绿、白、紫等色彩点缀。这些点缀品是用各色丝线经过挑、绣、织、染等工艺制作而成,看上去非常鲜艳精美,各种图案也十分生动逼真。
此外,瑶族男女都习惯使用绣花青布头巾或红布头巾包头。特别是妇女的头饰,其样式千姿百态,有塔式、钢盔式、平顶式、飞檐式、银簪式、絮帽式等,并喜欢佩戴各种银饰。
白头帕
瑶族无论男女,都是通过帽子和头帕表示自己所处的生活阶段。河口县瑶山的瑶族姑娘一到十五六岁,便改花帽为包头帕。包头帕就意味着可以寻偶。男子在幼年时亦戴花帽,到十五六岁后同样取下花帽改包头帕。在金平区平安寨等地的尤勉支瑶族,俗称红头摇,因婚后包红头帕而得名。该地妇女的头饰,在其一生中可分成三个阶段:七八岁以下戴帽子,七八岁以上包头帕,婚后便包红头帕。
瑶族发式
瑶族男女,喜蓄长发,古籍就有男女蓄发,盘结头顶,名为“椎髻”的记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过山瑶妇女,过去则剃尽发蒂,戴上黄蜡制成的角帽,用布帕遮盖。妇女头部装饰极为讲究,有的戴竹箭,有的竖顶板,还有的则戴上三五斤重的银条。妇女头上的椎髻更是类多形奇,有的插上银牌、银花、银串珠之类,有的还插上几片白雉尾,十分壮观。广西金秀大瑶山花蓝瑶妇女,用猪油裹拌卷成钢盔式发形,青光耀眼,独具一格。龙胜各族自治县瑶家妇女发式都是蟠桃发髻,上面还用一边长约4寸、绣着各式花样图案的黑色方形头巾盖在头上。
顶板瑶妇女的服饰
湖南宁远一带瑶族妇女的头饰,既不同于蓄发盘髻爱插羽毛的广东八排瑶,又有别于头别三条弧形大银钗的广西茶山摇。顶板瑶妇女的头饰,因年龄不同而异。少女梳梳钗于头顶,以绣花巾缠头,中露云髯。十七八岁的姑娘,则以蜂蜡涂发,卷发叠髻,史称“椎髻”。以花巾包裹。呈梯角形,再用蛾冠形的斗篷罩在上面,迎风当阳,十分雅致。婚后妇女则将蛾冠取下,以花帕盖于头上,清秀大方。人们给这里的瑶族一个美称——顶板瑶,实则以妇女头饰而得名。其衫裤颜色多为蓝与黑,只有服丧穿孝才用白色。未成年的女孩身穿无领开襟长衫,下着长裤。衣裤边角均有彩色的刺绣花边。姑娘的嫁衣,喜欢以花边装饰衣裤的襟、角、边等。小姑娘六七岁开始学刺绣,一直绣到出嫁。一套嫁衣要花十多年。妇女用的背心、围裙、胸巾,甚至脚丝带无不用刺绣和挑花带装饰。
居住
瑶族房屋建筑因地而异,形式多样。一般而言,依深山密林而居的瑶族多就地取材,采用“人”字形棚居建筑式样;居住在坡度比较大的山岭地带的瑶族,多采用“吊楼”式建筑;居平原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为土木或泥木结构,与壮、汉族住宅相同;聚居山地的瑶族讲究村寨整体,房屋建筑多为层叠式,幢屋毗连,层次分明。大的村落山寨,房屋从山脚叠到山腰,甚至叠到山顶,民族风格独特。瑶族房屋建筑一般分为三个部分,即住房、粮仓、寮房。住房一般是一栋三间,中设厅堂,卧室设在两侧或中室后部,前部为灶堂或火堂。粮仓多用木板密封成堡垒形,用来贮藏玉米、稻谷,一般设在屋外或村旁,甚至有的设在数十里的山野田间。寮房多数是建在村寨旁边,用茅草搭盖,用以存放柴草或储存物件等。
交通
瑶族所居山区,道路崎岖险阻,车马难行,交通不便,常年四季用肩担背负办法,将山区特产带到平原圩镇去出售,又用同样的办法运回所需生活用品。日常背篓、扁担、箩筐是瑶族人民用于运输的主要工具。近百年来,滇西、桂西部分山区,瑶族开始圈养马匹,用以驮物,以代替肩挑额负。但其他边远山区瑶族,常年累月仍沿袭额负、背驮、肩挑习尚。路遇溪流湍急、水深壁险溪河,一般是涉水越渡,也有架设桥梁,常见桥有藤桥、竹桥、木桥几种。
婚姻家庭
瑶族青年男女恋爱比较自由,利用节日、集会和农闲走村串寨机会,通过对唱山歌形式,寻找对象,双方合意,互赠信物,以定终身。但婚姻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亲之前,男女双方要合八字,八字相合才能定亲,定亲后择吉日良辰即举行婚礼。瑶族婚姻有“招郎上门”习俗,这种婚俗在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云南、江西等瑶族地区普遍存在,不少地方甚至有女子招郎多于出嫁的情况。男方到女家上门不受歧视,寡妇再嫁也不受禁止。
瑶族家庭一般由父、子或孙两三代亲系组成,祖孙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较少。男子在结婚后便和父母、兄弟分家,父母有责任帮助他们重建住房,另立门户,成立新的小家庭。家庭一般由父母掌管,直到年迈体弱时,才按照“先男后女,先长后幼”的原则,让子女主持家业。老人在家庭中和社会上普遍受到尊重,日常生活和逢年过节,饮食也先敬老人。在家庭分工方面,瑶族男子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如伐木、放排及农耕等,在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妇女一般从事种植、养殖和采集活动,在家庭中居于次要地位。
社会组织
瑶族在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组织,名称有社老、寨老、庙老等,各个地方,各个支系的称法不一,其中最典型的是广西大瑶山瑶族“石牌制”和南丹白裤瑶的“油锅组织”。石牌制是大瑶山瑶族人民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为了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防御外侮和匪盗以及调解内部纠纷,由一个村或几个村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据考证,至少从明朝起,(www.5a.net)他们就有了石牌组织。既有一个族系、一个村寨的石牌组织,也有跨族系、跨村寨的石牌组织,还有包括整个大瑶山瑶族的总石牌组织。总石牌中包括若干个大石牌,大石牌中又包括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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