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时间:2018-10-13 16:18:00 5A范文网 浏览: 观后感 我要投稿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文/jjcool

  前几天重读了《许三观卖血记》,距离第一次读已是很久以前,其中的情节完全不记得,甚至连看书时的感觉也没有记忆了。唯一记得,余华的三部曲写的很好看。好的小说让人一读再读。上一次重读余华是《在细雨中呼喊》

  小说充满了喜剧味道,以许三观几次卖血为线索,以人民公社、大跃进、反右、文革、改革开放为背景,描写了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玩。别人说卖血让人身体好,他就跟着阿方和根龙去卖血。卖完血后一起去饭店,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的标准程序。卖了血还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许三观用这笔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对于年轻人,卖血是一件好事。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儿子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方铁匠搬空了许三观的家,充当药费。为赎回了家当,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这距离他第一次卖血已经十年。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讨好林芬芳,林芬芳和许三观同是丝厂的工人。当年许三观选媳妇时就是在林芬芳和许玉兰之间选择。林芬芳摔断了腿,许三观去看她。其中一段描写很传神,让我拍大腿,“他们说话的时候,林芬芳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许三观坐在床前的椅子里,林芬芳那位戴眼镜的丈夫在墙上镜框里看着他们。”。

  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后的大饥荒,全家人吃了57天的稀玉米糊,为了让家人吃一顿好饭,许三观决定再去卖血。

  之后时间来到了文革,毛主席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许三观的儿子就去了农村。大儿子回来时,许三观卖了血,给大儿子准备生活费。

  紧接着,二儿子的生产队长来家做客,为了让儿子能早点回城,许三观又去卖血,离上一次卖血只有一个月时间。卖血时碰到了根龙,根龙一直在卖血,以前和他一起卖血的阿方,因卖血身体败掉了。根龙也因为这次卖血后死掉了。

  许三观的大儿子生了重病。借了所有能借钱的人后,许三观踏上了卖血之路,他要从林浦一路卖到上海。前两次卖血时间只间隔了几天,第三次卖血后,他直接昏倒,卖掉400毫升血,又被输了700毫升血,导致前两次卖的全赔了进去。路上他碰到两个年轻人,他像当年阿方和根龙一样,教两个人卖血。

  ……许多年后,许三观六十多岁,有一天他走在街上,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决定去卖血。到了医院,年轻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人要,还羞辱他说,他的血只能用来漆家具。许三观很伤心,对老婆说:“我老了,血没人要了,以后遇到灾难怎么办?” 老婆安慰许三观,以后不用再卖血了,家里不缺钱了,也不会再缺钱了。又咒骂那个血头,爹是个傻子,妈是个破鞋,他就是个野种,现在倒神气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通过一次次卖血串起了普通人的一生。年轻时无忧无虑,无所畏惧,没有责任,年轻时怎么做都是对的,卖血就是只是一种人生体验。人人都有十年好时光,珍惜时光的话,对年轻人说,都要等到十年后才能产生效果。十年后生活才会开始出现一点艰难,这时挺一挺也能过去。“人生苦难重重”,活的越久,就越觉得这句话的正确。这时有些人能渡过难关,有些人就此与世界说再见。老了会不会好?这不是拿嘴承诺的,认清生活的真相,至少心态会稳一些。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以新中国成立后那些荒唐的运动为背景,反应了环境对人的影响,明明是悲惨的故事,但是写的很有喜感。没有对现实苦大仇深的控诉,只有平凡人的生活轨迹。许三观的经历就是一个人的经历,不管他在哪个年代,因为人生苦难重重。

  这部小说被韩国人拿去拍了电影《许三观》,电影定义为喜剧片,无论从人物造型还是故事情节都进行了神还原,豆瓣评分颇高,该片值得一看。中国版的《许三观》要到2022年上映,导演是余华的儿子,余华的儿子1993年生人, 2022年就可以演批判现实主义的电影了吗?很难说。、干嘛动不动就要批判,动不动就要深刻。今天新学了句话:“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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