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5电大《婚姻家庭法学》试题和答案200901

时间:2024-04-27 20:47:00 5A范文网 浏览: 复习资料 我要投稿
试卷代号:209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婚姻家庭法学 试题
2009年1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5分)
1.婚姻自由包括--和--两个方面。
2.旧中国亲属的分类是--、--、--。
3.旁系亲分为--和--。
4.中国西周始创的六礼为聘娶婚规定了完备的礼仪程序,内容是--、--、 --、--、--、--。
5.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互相--;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
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6.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关系的范围包括 ;--;--。
7.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或-- 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的权利。
8.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二----而终止。
9.我国婚姻法对两种离婚形式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和----。
lo.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一-一一。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
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或少选该小题不给分)
1.公婆和儿媳是( )。
A. 直系血亲 B.直系姻亲
C. 旁系血亲 D.旁系姻亲
2.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小杨和其叔叔的儿子是( )。
A. 二等亲 B.三等亲
C. 四等亲 D.五等亲
3.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小王和其舅舅的孙子是( )。
A.二亲等 B.三亲等
C. 四亲等 D. 五亲等
4.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
A.因胁迫结婚的 B.重婚的
C.买卖婚姻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5.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禁止与外国人结婚( )。
A. 劳动教养人员 B.刑满释放人员
C. 服刑人员 D. 行政处罚人员
6.旧中国把亲属分为( )。
A. 宗亲 B.外亲
C. 血亲 D.妻亲
7.亲属是指因( )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A. 婚姻 B.血缘
C.收养 D.法律规定
8.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 )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A.父母已经死亡的 B.父母没有负担能力的
C.未成年的 D.已成年没有工作
9.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A. 无工作 B.无劳动能力
C.退休 D,生活困难
lo.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
A.重婚的 B.虐待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群婚制
2.家长制
3.婚姻自由
4.收养
5.离婚
6.夫妻特有财产
四、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1.试述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几方面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15分)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1996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0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1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4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为什么?
  
  
  
  
  
  
  
  
  
  
  
  试卷代号:209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婚姻家庭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1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5分)
   1.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
   2.宗亲 外亲 妻亲
   3.旁系血亲 旁系姻亲
   4.纳采 问名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
   5.忠实 尊重
   6.夫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7.无劳动能力的 生活困难 赡养费
   8.收养关系的解除
   9.行政程序 诉讼程序
   10.军人同意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或少选该小题不给分)
   1.B 2.C 3.B 4.BD 5.AC
   6.ABD 7.ABC 8.AC 9.BD 10.ABC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3.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4.收养,是指收养人、被收养人依照收养法的规定成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5. 离婚,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6.夫妻特有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四、问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1.试述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分)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4分)
   分割的方法: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本着前述原则,运用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价格补偿等方法分割。(2分)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方面: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2分)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2分)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2分)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2分)
   五、案例分析题(15分)
   答:1。李某的房屋是个人特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5分)
   2.赵某继承的房屋及李某继承的100000元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包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5分)
   3.孩子归赵某抚养。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考虑对赵某多分。(5分)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90704-27

2069电大《计算机组成原理与汇编语言》试题和答案2004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901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801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807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707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607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40704-27

2068电大《计算机网络》试题和答案20050104-27

2067电大《计算机数学基础(A)》试题和答案20080104-27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