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9电大《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和答案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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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209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
2008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民事程序法
2.既判力
3.民事案件的管辖
   4.原告
5.证明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三)有具体的 --和--、--;(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
A. 一审终审制 B.二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 复审制
2.《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民 D.党组织
3.《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 )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A.3 日 B.5日
C.7 日 D.10日
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 )主持。
A. 审判员一人 B.审判员二人
C. 陪审员二人 D.陪审员三人
5.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 ),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A. 暂不执行 B.不予执行
C.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执行 D.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错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lo分)
1.当事入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
A. 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
B.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
C. 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
D.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 )和( )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A. 合理 B.及时
C. 自愿 D.合法
3.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有( )。
A.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离婚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4.人民法院确认为无主财产的,可以判决收归( )所有。
A. 申请人 B.利害关系人
  C. 国家 D. 集体
5.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
对( )进行搜查。
A. 财产所在地 B.被执行人
C. 被执行人住所地 D.财产隐匿地
五、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l. 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2.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甲于某日在商场与乙发生纠纷,将乙打伤,同时损坏了商场的商品。其后,商场向所在地某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商品。某基层法院听说甲还打伤了乙,遂将乙追加为共同原告。乙提出只愿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但法院不允许。
  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试卷代号:209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2.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3.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5,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 理由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B 2.B 3.D 4,A 5.B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 2分,共lO分)
   1.ABC 2,CD 3.ABCD 4.CD 5.BCD
  五、简答题(每题li分,共30分)
   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1)诉讼主体不同(3分)
   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准法人组织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他们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在不同的个案中,可以位置互换,以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和提起诉讼的先后为准。
   行政诉讼主体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以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为原告,以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为被告,位置不得转换。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有区别的,被告人往往占有优势。
  (2)诉讼客体不同(3分)
   民事沂讼的诉讼客体是诉讼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当事人之间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才引起行政诉讼。
   (3)某些程序、制度不同(3分)
   在程序方面,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之外,还规定了简易程序,凡能够调解的均应进行调解。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还规定了调解制度。
   在行政诉讼中,既未规定简易程序,也未规定调解制度。
   (4)举证责任的规定不同(3分)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争议的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一般由原告承担不利的沂讼后果;在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即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且有法律依据。
   (5)提供证据的时间不同(3分)
   在民事诉讼进行中,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是从尊重当事人诉讼地位而作出的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要求当事人遵守自行约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但是,法律的规定并未改变。
   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被告的特殊地位,人民法院不支持被告及其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自行收集证据,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才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得以生效的裁判、凋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提起再审程序。(5分)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5分)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提起再市程序。 (5分)
   六、案例分析题(10分)
   (1.)不应将乙追加为共同原告。这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侵害人身权利和侵害财产权利的案件,乙是否起诉,应由乙自己决定,这是乙的诉讼权利。(5分)
   (2)乙愿意由人民凋解委员会解决,是正确的.也是他的权利,应当鼓励,某基层人民法院不允许是错误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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