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
2009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法是以(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 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C. 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2.王某今年1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B. 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一般而言,法人就是指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4.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的午餐肉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
A.承诺 B.要约
C. 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5.以下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
A. 罚款 B.剥夺政治权利
C. 取保候审 D.拘留
6.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A.高于 B.低于
C. 等同于 D.不低于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1.下列哪些机关无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
A. 公安局 B.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组织人事部门
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
A. 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 著作权
D.名誉权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 )。
A.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 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4.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B.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
C. 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5.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两项是国际法的主 要表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6.甲国公民A合法居住在乙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通常做法,A在乙国境内肯定可以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
A.签订民事合同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 向乙国法院起诉的权利
D.参与继承的权利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3分,
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共28分)
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年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
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判断:( )
理由:
2。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
判断:( )
理由: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
理由:
4。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
理由:
四、案例分析(每题18分,共36分)
1.2005年12月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星巴克"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停止侵犯"星巴克"商标权、变更企业名称,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然而,被告没有按期履行判决内容,为此,原告于2007年1月30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2007年4月底,被告最终停止使用"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改名为"上海芳韵咖啡馆有限公司",其所有"星巴克"和"STARBUCKS"的文字、图形标志已由"芳韵"所取代。2007年4月26日,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经由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双方同时也就赔偿款项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
请问:(1)商标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为什么?
(2)被告可否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后继续上诉?为什么?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否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为什么?
(4)判决要求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刊登致歉声明的意义何在?
2.甲因有吸毒恶习,经济上十分拮据。一日甲独自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其座位与乙相邻。见乙出手阔绰,衣着光鲜,便心起歹念。为达到目的,甲买来白酒盛邀乙与之共饮,并频频向乙劝酒,将乙灌醉。趁乙酒醉不清醒之际,甲偷偷地将乙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走,提前下丁火车。乙的公文包内有价值3万余元的财产。
问:(1)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如果你不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也清说明理由。
(2)如果当时甲已满16周岁但还未满18周岁,对甲的定性是否会有所变化?为什么?
试卷代号:218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B 2.B 3.A 4.B 5.B 6.D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1.ABD 2.AB 3.ABCD 4.ACD 5.AB 6.ACD
三、辨析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X,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正确得4分,共28分)
l。判断;X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判断:X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判断:X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判断:X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四、案例分析(每题18分,共36分)
1.答:(1)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2分)。知识产权兼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属性,因其保护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所以不同于财产和人身权益,其特殊性还在于: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4分)
(2)不得继续上诉。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3分)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它是指对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本案中原告即在被告迟迟不履行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4分) .
(4)意义在于:①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以公开致歉的方式,对其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误导道歉;②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以公开致歉的方式,消除其对原告商标、声誉的不利影响;③公告社会各界,其与原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其他联系。(5分)
2.答:(1)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抢劫罪。(3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 为(4分)。甲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用酒将乙灌醉,使乙不知反抗,而劫走其财物,其与盗窃罪秘密窃取的方式不同,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特征中关于"其他方法"的规定。(3分)
(2)不发生变化。(2分)
抢劫罪属于恶性较大的暴力犯罪,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构成此罪。(4分)行为人甲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已经年满16周岁,所以完全应该按照抢劫罪定罪。(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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