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怎么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 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时,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 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指定管辖的上级公安机关。(新增)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2269电大《个人与团队管理》试题和答案20050704-27
2265电大《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04-27
2269电大《个人与团队管理》试题和答案20050104-27
2235电大《Delphi程序设计》试题和答案20090704-27
2234电大《.NET编程基础》试题和答案20080704-27
2235电大《Delphi程序设计》试题和答案20050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