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现在存在盲目离婚现象,某地民政部门根据离婚率居高不下推出新政策,采取离婚手续限号办公,每天办理10到15件离婚事件,此措施的实施有效的降低了离婚率,对此,你怎么看?
【考察内容】
综合分析能力
【审题要点】
本题属于社会现象类当中的行政行为题目。我们可以思考一下“限号离婚”本身是否合理合法以及能够取得的实效,如果本身合理合法且能达到效果,这一行为应当予以支持推广;如果本身在合理性、合法性以及预期效果方面存在问题,我们则需要进行调整。接下来我们结合这道题目进行详细分析。
审题点 1:“盲目离婚现象”
盲目离婚现象的出现是本题的社会背景,说明目前存在冲动、未经深思熟虑就离婚的社会现象。而题目用“盲目”二字形容,说明了这是一个负面现象,因此才会出现限号离婚的新政。考生在分析过程中可以结合“盲目”来推理新政出台的初衷。
审题点 2:“采取离婚手续限号办公,有效降低了离婚率”
限号是一种限制盲目的手段,给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挽救了一些婚姻。但是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侵犯了群众的婚姻自由、真正需要尽快离婚的人却因政策限定没办法离婚、无法从根本上弥合破裂的感情。因而需要调整这一政策,综合施策,真正有效降低离婚率,而不只是表面上的数字。
故本题的答题思路可为:先简要肯定出台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及正面影响,再重点分析这一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谈如何调整这一政策,并且如何综合施策来降低离婚率。
【示范答题】
限号办理离婚这种举措是政府为了缓解盲目离婚现象的一种创新举措,客观上来说,它给了离婚申请者一段缓冲的时间,让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慎重考虑,短期之内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我认为,限号政策本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一,民政局侵犯了公民权利,限号政策的出台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和权利约束。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公民的自由,只要相关手续齐全,民政局就无权直接或间接干涉离婚申请,该民政局以行政方式设置离婚门槛,实际上属于变相剥夺群众的权利。
第二,政策出台未经深思熟虑、反复推敲。一方面,每天办理10到15件离婚事件的设定没有调查依据,过于随意。另一方面,与服务型政府理念背道而驰,每天达到上限后必然导致仍需办理离婚手续的群众多跑腿,无形中增长办事流程,增加更多时间和金钱成本,为群众增添很多麻烦。长此以往,会导致部分群众认为政府懒政怠政,影响民政局的政府形象。
第三,为降低离婚率而进行限号是一种不合理的政绩观。离婚率的高低和居民的幸福程度并无直接联系,当地民政局用离婚率这一量化指标来对自身工作和居民的幸福程度进行衡量并不科学,“盲目”离婚现象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反倒是有面子工程之嫌。
为了让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并且从根本上改变盲目离婚的现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民政局调整办理程序。可在办理大厅设置专门的调解室,对于想办理离婚手续的群众,通过播放家庭生活的幸福短片,或请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避免冲动离婚。如果当事人还是坚决要求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规章流程当场予以受理,颁发离婚证。此外,民政局还可以创新办事制度,探索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冷静期制度,设置冷静期或等候期,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时间进行离婚前调解。
第二,政府应该做好宣传引导。一方面,在适婚人群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理性结婚理念的宣传,告知年轻人婚姻不是儿戏;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中倡导和谐生活的理念,给家人更多信任与包容。
第三,今后政府部门关于民生领域政策、规定的出台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通过召开政策解读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民意,避免拍脑袋决策,还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来源:2015年3月11日铁路公安面试题第2题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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