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众舆论的支持,法律的效力才不会被削弱。对此你怎么看?
【考察内容】
综合分析能力
【审题要点】
审题点1:“有大众舆论的支持,法律的效力才不会被削弱”
“大众舆论”即群众的声音,对于法律案件来说,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无疑是一件好事。群众的支持才能够体现出法律在解决现实问题中的公平公正性,在此,可以首先分析二者关系,着重强调舆论支持对于法律的意义。
审题点2:“对此你怎么看”
为了加强法律效力,加入群众舆论的声音本身就是体现公开透明的一种行为,对于好现象,可以不仅仅局限于意义,也可以结合当前社会中舆论一边倒的现状,剖析大众舆论遇到的一些问题,再提出对策进行完善。
在展开问题的论述过程中,可以结合一些热点事件,例如法律范畴内的“碰瓷事件”“呼格案”“聂树斌案”等具体案件,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全面剖析原因,体现出媒体、政策和执法者对于法律效力的重要性,让答题内容更充实饱满。
【示范答题】
针对题目中的观点,我认为大众舆论与法律密不可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程不断推进,如今立法、行政执法到全面遵法守法,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暴露在阳光下,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少不了舆论的监督支持和反馈。
其一,舆论促进法律的公开透明性。法律来源于民,服务于民,本着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立法过程中有舆论的监督与支持,有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于制定合理可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法律为舆论自由提供保障。社会舆论对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绩给予正面介绍评价,相反,也会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报导批评。社会舆论这两方面作用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都有重要意义,既树立典型,又督促后进。
其三,社会舆论的声音反馈,克服法律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对立法者和执法者而言舆论是监督和督促,激励和鞭策着法律发展。与时俱进的舆论话题和热点,促进立法者更新完善法律内容。
但是,尽管舆论有其重要意义,却也存在着一些其他因素,制约着法律效力的实现。例如近年来的“呼格案”、“聂树斌案”等冤假错案,甚至出现了出现了一些令舆论哗然,大跌眼镜的“扶”与“不扶”的碰瓷事件,我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媒体报道歪曲事实。媒体为了博人眼球,不惜牺牲新闻报道的真实性,避重就轻,对于社会敏感话题过渡关注,以此来谋取经济利益,让原本很简单的社会事件不断升温,误导公众,甚至出现反复“舆论反转”等现象,混淆视听,使得最终的处理结果不能被公众所理解和支持。
其次,司法工作者的急功近利。司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导致很多案件只求速度,在没有真正还原真相的情况下就急于处理。加剧了冤假错案的形成几率,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再次,法律审判制度不健全。司法不独立受到舆论的影响,同时暴露出我国根据法律条文办理案件的刻板性。我国司法不独立,又是据法律条文办理案件的国家,人口众多,大众舆论平台繁杂,难免暴露出很多综合性弊端,法律不健全不完善,灵活性不强等问题。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法律完善发展,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支持作用,需要各部门和全体人民共同努力。
第一,完善法律细则。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对舆论监督权作系统明确的规定,包括媒体的舆论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舆论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及其义务和法律责任作出界定。
第二,媒体从业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新闻媒体自律机构可提升媒体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行业自律方式,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尊重司法公信力。
第三,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完善法院独立审判保障制度,明确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边界,同时还要完善法官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将其对案件的办理水准与晋升、奖励、惩罚等有效结合,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冤假错案发生;
第四,全面推进审判公开。法院应积极搭建有效的信息公开和交流平台,将案件裁判文书以公布,与民众互动交流,并及时释疑,或建立庭审直播平台,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推进审判信息公开。
来源:2015年6月26日下午内蒙古区考面试题(党群、法检系统)第2题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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