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词解释:
(1)宪法典。宪法典是实行成文宪法制国家主要的宪法规范渊源。世界上绝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都将其宪法内容以宪法典的形式规定下来,这是宪法规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1787年,美国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开创了以宪法典为其规范内容基本表现形式的先例,并对其后各国的宪政运动及成文宪法的制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于其中,但在形式上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一般认为,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国家最主要的宪法规范的渊源,如英国即是。此外,在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往往也颁布一些宪法性法律,作为对宪法典的补充,宪法性法律虽然不像宪法典那样内容广泛,有的只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问题,但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延伸和具体化。在我国,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法以及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法律,一般被视为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习惯和传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宪法惯例一般不会被破坏。宪法惯例在英国的宪政体制运作中尤显重要。 在成文宪法制国家,宪法惯例也是存在且必不可少的。这是由于宪法的各项规定比较原则和概括,而且一般不能应时而变,而当把这些原则性和概括性的条款适用于复杂而变动的政治生活时,就需要宪法惯例来调节。可以说,宪法惯例是使宪法具有适应性的手段之一。在我国,政协的全体会议在全国人大会议之前先行召开,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等,也是多年形成的惯例。
4)宪法解释(填空)。所谓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形式,也是宪法规范渊源的一种。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关,各国情况并不一致,大体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议会解释宪法 在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种形式是由法院解释宪法。第三种形式是由特定机关解释宪法。
(5)宪法判例。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两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6)宪法 。 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的、表现国家阶级力量对比的国家根本大法。
7)根本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和核心部分,所以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8)选举权 。 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
9)民族区域自治 。 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0)单一制 。 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11. 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12. 政党制度:所谓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位和作用F政党的活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
13.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
14. 职业代表制:是指按职业团体划分选举单位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
15. 出版自 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宫是言论自由的延伸,比言论自由有更深更广的影响。
16.政体:国家政体也称为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政体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7.两党制: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政治上存在着举足轻重而又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通过控制议会取得组织政府的权力,用轮流上台的方式掌握政权。
18.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形式之一。指的是国家的内部结构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的和最高的地位。
20.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提出指控和告诉的权利。
21.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议员按普通立法形式通过,就可以制定或修改的宪法。
22. 政党制度。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政党的活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
23. 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相对于间接选举而言的, ,就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代表机关的代表。是一种比间接选举更为民主的选举方式。
24.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
25. 申诉权。是指公民本人或者其亲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处罚时,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或者平反,或要求纠正对他的不公平待遇。
26.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台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27. 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国家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个重要方面。
28. 秘密投票。是指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的一种选举方法。它要求选举人只需在投票时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在选票上署名。
29. 联邦国家。联邦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在联邦制的形式下,除联邦有一部宪法外,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除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与联邦政府外还设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与政府,联邦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由联邦宪法确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行使。
30. 批评建议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并提出改善的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31 . 宪法实施的监督。 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 而对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
32 . 多党制 多党制是指在一国家内存在着三个以上的政党, 其中没有一个政党能长期保持绝对优势, 而只能靠选举时的一时获胜或与其它政党结成联盟来掌握国家政权的一种制度。
33 .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 就是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
34 . 结社自由 是指的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 组成或参加某种持续性社会团体的自由。
35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即中央人民政府,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五、简答题
1.根据国徽法的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答: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3)中央军事委员会;(4)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5)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6)外交部;(7)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机构。
2.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 答; 其具体表现是:(1)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居于主导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受他的监督,向他负责。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3、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 答: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作用的条件:(1)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所谓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是指宪法的各项规定必须真实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使宪法具有严密和完整的科学体系。宪法规范的科学性首先取决于宪法在指导思想上的正确性。其次,取决于它要真实反映并正确处理各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使之规范化、条文化;第三,还要求其必须概念清晰、含义严谨、明确。(2)宪法规范的完备性。所谓宪法规范的完备性,是指宪法必须对国家生活中的各种根本性问题,作出比较完整的规定。一般来说,宪法的规定的完备性主要是指宪法的内容应是全面的。但也不宜过于繁琐庞杂。(3)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包括三个因素:第一,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二,社会公众强烈的宪法意识;第三,有效地宪法监督制度。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冲突及其解决。宪法与社会现实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具有静态和理性的规范与具有动态和不确定性的社会现实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在解决宪法规范和社会冲突时需要注意的是应充分尊重宪法规范的价值,从规范价值得现实价值统一性的角度综合考虑两者的冲突,寻求两者的和谐。
4.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 答: 选举中是否贯彻民主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权力的行使,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主要口号,并为法律所确认,这也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了这些民主原则,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的规定。(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它是指除了没有本国国籍、不够法定选举年龄、有精神病以及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不另设其它资格的限制。(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它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都相等。(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就是代表由选民投票直接选出。间接选举就是指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而必须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出,直接选举相对于选举来说在形式上更民主。(4)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的原则 指的是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
5.分工合作原则 答: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实行权力分立原则,但这不等于我国的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就没有分工。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是分工合作的原则;(1)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设置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并在职权上作了划分;(2)遵循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原则,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置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3)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置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4)将各级国家机关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并在中央设置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6.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什么采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答: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但两者又不能简单划上等号,我国国家性质使用人民民主专政基于以下理由:(1)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国情。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确切的表明我国当前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3)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直接体现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易于为我国广大人民接受。
7、.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及其主要内容。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叫人身不受侵犯权,他是指公民在法律的范围内,人身和自由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捕,管制,搜查以及侵害的权利。 其主要内容有: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8. 简述宪法规范功能实现所要求的社会外部环境。答:(1)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2) 社会公众强烈的宪法意识。(3) 有效地宪法监督制度。
9. 简述我国划分行政区域时所依据的原则。答案:我国划分行政区域时所依据的原则是z(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2) 有利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3) 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4) 根据历史状况、 民族传统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 分布、 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
10. 简述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的含义。答:(1)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2) 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违反宪法的法律元效。(3) 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
11. 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答: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 其具体表现是:(1) 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 , 人 民是 国 家的 主人 , 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2) 从人 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 (3) 从中 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 , 中 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 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o
1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答: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权力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权 ; (2) 人事任免权;(3) 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4) 监督权;((5) 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13. 我国宪法对防治污染 、 保护环境有哪些规定?答:2.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 1 9 82年宪法规定:(1)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2) 国家保护 自 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掘。(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4)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 , 保护林木 。
14..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答:.我国宪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各个国家机关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设置和组成的, 其具体表现是: ( a ) 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之间,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 ( b ) 在各国家机构之间, 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受他的监督,向他负责。( c )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关系方面, 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15。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答: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指出: “ 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 这就是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和基本点上是一致的, 其主要表现为: ( 1 ) 从领导权看,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 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政权, 工人阶级的领导标志着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 ( 2 ) 从阶级基础看,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 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3 ) 从国家职能看,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也是一样的( 4 ) 从历史使命看,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 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 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 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六、论述题:
1、试述我国1979年选举法较1953年选举法在选举制度方面的改革和发展。 答:1)将直接选举的范围从基层扩大到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2)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3) 将基层选举中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一律改为无记名投票 4)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由直接规定改为由省及人大常委会自行决定;5)将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改为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6)规定候选人过多可以预选,可以宣传代表候选人;7)将代表候选人获得出席选民或代表半数以上选票始的当选改为获得全体选民或代表的半数始的当选。
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答:宪法不同于普通法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1)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定的法律规范调整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正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确认一国的根本制度,因此有的国家就把宪法与根本法等同起来。基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2)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单选题)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国家赋予法律以约束力和强制力是法律具有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法律得以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样必须依法予以制裁。同时,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因此,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谓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②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③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具有直接法律效力。我国《宪法》序言中指明,“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这一特点是由以上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即所谓制宪权)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我国现行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的以上特征表明了它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和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规范的含义及主要特点有哪些?答:含义: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特点:(1)宪法规范是最高的法律规范(最高性)。宪法规范的这一特点是由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与效力决定的。宪法是一般立法的依据,一般立法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一切规范都是最高的法律规范。(2)宪法规范的包容性和概括性。所谓宪法规范的包容性,是指宪法内容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它容纳了执政者以外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宪法关系涉及领域广泛,它包括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像其他法律规范那样,都有一定的范围可循,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宪法内容的领域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宪法规范的概括性特点是与宪法规范的包容性和原则性特点相联系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既然内容广泛,具有包容性的特点,而更多为原则性的规定,因而简明扼要,具有概括性,就成了宪法规范在表述上的特点。而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又能使宪法在较大程度上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从而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3)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具有制裁性,但没有具体的惩罚性)。宪法规范的制裁性不同于普通的法律规范。普通法律规范的效力,一般多由法院的判决予以维持,如有违反,由法院给以相应的制裁,如判处刑罚、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但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则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a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如选举过程、罢免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b近代宪法大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违宪行为规定了追究责任以至罢免的权力。c一些国家实行违宪立法审查制度,通过司法部门或特别机关,对违宪的法律、法规予以撤销或宣布无效。所以,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其特点是较为迂回曲折,因而维护宪法除需依靠法律手段外,更需依赖从政者政治道德观念和公民宪法意识的增强。
4、试述我国宪法对其实施保障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 答:(1)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在宪法实施的保障方面,现行宪法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①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规定了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关以及修改宪法的程序。 ③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④规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⑤设立了在审查违宪规范中起助手作用的专门委员会。(2)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需要落实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①法律保障。包括宪法自身保障和普通立法的保障。加快立法,将宪法规定具体化,以保证宪法权利的实现。 ②组织保障。建立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③政治保障。执政党应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从政治上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 ④思想保障。对全民进行宪法教育,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宪法观念以保障宪法实施。
5、试述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答: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就是说,我国各国家机关的设置和组成都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具体表现在:(1)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之间,人民居于主导地位。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整个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4)在国家机关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在国家机构的一切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的原则。
6. 试述我国当前人民民主的主要表现。答:(1)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2) 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出 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
国家的民主权利s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重要的民主权利。(3) 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4) 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 自 治组织的形式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5) 我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还事有各种权利和 自 由 , 这些 自 由 和权利非依法律不得剥夺。
7. 试述我国现行宪法在监督实施方面的主要内容。答:(1) 我 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 明确规定宪法是 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o 回答: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武装力量和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等必须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亦可)(2) 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3) 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4) 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 。
8.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特点。答;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我们要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带动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2. 坚持实现人民 当家作主, 是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根本 目 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人民的各种权利就没有保障,各种义务也难以履行,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3. 坚持依法治国 的基本方略, 是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显著特点。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行依法治国,重要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 (4.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民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有力保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2022年初中数学:立方根04-27
2022年初中数学:实数的比较大小法则04-27
2022年初中数学:无理数04-27
2022年初中数学:近似数和有效数字04-27
2022年初中数学:二元一次方程解的情况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