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重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风险的转移、票据、托收与信用证。
要求:
1.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2.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风险的转移、票据、托收与信用证。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重点:提单、租船合同、《华沙公约》、《国际货协》、《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要求:
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概念、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及其法律问题。
2.提单、租船合同、《华沙公约》、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协》、《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重点:承保风险与损失、保险单种类、保险责任起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要求:
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被保险人义务、索赔期限。
2.掌握承保风险与损失、保险单种类、保险责任起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重点关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卖方义务
(一)提交货物和单据的义务
1、提交货物
(1)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未约定,视为卖方营业地。但如果订立合同时双方都知道货物不在卖方营业地,而是在一特定地点,则以该特定地点作为交货地点。
(2)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时间。未约定,卖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时间内交货。
2、移交单据
(1) 卖方应保证单据的完整性并符合合同及公约的规定
(2) 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单据
(二)担保义务
1、质量担保(产品质量责任不受公约调整,由各国国内法调整)
(1) 符合合同规定
(2) 还需符合:
A 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B 货物适用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通知买方的特定目的
C 在凭样品或说明书买卖中,货物要与样品或说明书相符;
D 卖方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方式,则应以保全或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1、 标准合同和免责条款
(1)第35、38、39、40条的规定
A、 对货物与合同不符的内容,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
B、 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检验货物
C、 买方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
——前述A、B项的免责以卖方不知道不符情况为前提
(2)补充:
A 免除当事人由于欺诈行为产生的责任条款无效;
B 免除当事人根据产品责任法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的条款无效
C 免责条款与当事人的明示担保相矛盾无效。
2、权利担保——体现第三方权利要求原则
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1) 所有权担保
A、卖方应向买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B、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不为买方所知的留置权、抵押权等他人的权利要求;
(2) 侵权的担保
卖方应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其所交付的货物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
A、卖方承担责任的要件(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
——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和请求;
——第三方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提出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
i. 卖方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买方打算将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买方根据该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请求;或者
ii. 在其他情况下,买方分句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请求;
B、卖方免责的情形: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的权利或要求;
——在卖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货物被销往目的地以外的国家;
——侵权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序和其他规格;
——买方在知道第三人权利或要求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此种免责以卖方对侵权的发生不知情为前提)
二、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货款
(二)收取货物
a) 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
b) 接收货物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2015春浙江电大《企业策划》复习资料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