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大法学本科补修课电大《民法(1)》复习题二

时间:2024-04-27 19:00:00 5A范文网 浏览: 复习资料 我要投稿

民法学综合测试二

一、 名词解释

1、 财产关系

2、 法人

3、 有价证券

4、 财产所有权

5、 按份共有

6、 房屋典权

二、 填空

1、我国民法是调整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和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    和    两大类。

3、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       起到        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4、        以上不满        的公民,以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       、       和        三种形式。

6、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作用不同,分为      和      。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      、     和     三类。

8、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       或        起计算。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         和        。

10、以占有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其占有属于非法为标准,可以将不法占有分为         和          。

11、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           和         两种。

12、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    、    、     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 选择填空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

A、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 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A、二年     B、四年   C、五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

A、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简答题

1、 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3、 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五、 案例分析

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占便宜,王向李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问: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

 

民法学(1)测试二答案

一、

1、 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2、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 有价证券:能够实现财产价值的某些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

4、 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 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6、 房屋典权: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胡、使用收益的权利。

二、1、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2、事件;行为3、出生时;死亡时4、16周岁;18周岁;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5、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6、延续期限;解除期限7、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8、知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9、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0、善意占有;恶意占有11、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1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三、AC  A  AB  B  ABC

四、

1、 平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2、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特征有:1)是民事主体以达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3)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3、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五、

1、 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

2、 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

3、 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4、 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

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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