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写作题
1、呈请立案报告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和编号。
2.正文。写明:
(1)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3)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3.尾部。写明结束语及文书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章。
2、呈请拘留报告书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X公刑拘字〈XXXX〉XX号)。
2.正文。写明: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简历等。
(2)呈请事项:即写明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通常表述为“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XXX,理由如下:”
(3)拘留的理由:即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证据。
(4)法律依据(相应的《刑法》条款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注明年月日。
3、提请批准逮捕书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X公刑提捕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正文。写明:
(1)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XXX(姓名)XX(罪名)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2)犯罪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犯罪嫌疑人的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事实。
(3)证据。
(4)法律依据。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简述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涉嫌XX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3.尾部。写明致送语(“此致”“XX人民检察院”)、发文日期,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项(案卷材料册页数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
4、通缉令
1.首部。写明标题(通缉令)、编号(发文公安机关代字、文书简称、年度和顺序号)和发布范围(受文单位的名称)。
2.正文。写明: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逃人员网上编号、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特长及携带物品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等。
3.尾部。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注明通缉令抄送部门名称。
5、起诉意见书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ⅹ公刑诉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标题。分两行书写,上行写" X X公安局",下行写"起诉意见书"
2.正文。写明:
(1)办案简况。写明:A.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B.办案过程。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C.过渡性文字。写明“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现已侦查终结。”
(2)案件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经侦查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要素。常用叙事方法有时间顺序法、主次顺序法(突出主罪和突出主犯)、综合归纳法以及多种写法并用法。
(3)证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证据的列举;列举完后另起一段写明“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涉嫌XX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此致”“XXX人民检察院”)、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项:(1)本案卷宗XX卷XX页;(2)犯罪嫌疑人现押在(或住在)何处;(3)随案赃、证物情况。
6、立案决定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X检XX立〔XXXX〕XX号)。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检察长”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7、批准逮捕决定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批捕〔XXXX〕XX号)和送达机关名称(XXX公安局)。
2.正文。写明“你X(局、处)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XX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罪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3.尾部。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盖院章。
8、起诉书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由院名(代字)、部门(代字)、文书性质(代字)、年度及顺序号组成,即“X检X刑诉〔XXXX〕XX号”。
(4)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诉讼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5)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分别不同情况写明:
A.通常表述为:“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或者:被告单位XXX涉嫌XXX罪,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或者: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或者:被害单位及其诉讼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或者:被告单位的辩护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B.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XXX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C.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D.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XXX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2.正文。按照以下格式:
“经依法审查查明:……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写明下列内容:
(1)案件事实。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
3.尾部。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文末写明“附项”内容: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名称及数量;或者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X份。
9、不起诉决定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刑不诉〔XXXX〕XX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2.正文。写明案件事实(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对XXX不起诉);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10、公诉意见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被告人姓名、案由、起诉书文号和对法庭审判人员的呼语。
2.正文。依次写明:
(1)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和在法庭上的身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XX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2)对法庭调查结果的概括评述。
(3)支持公诉的意见。
(4)结论(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等)处罚。”
3.尾部。写明公诉人姓名,注明当庭发表公诉意见书的时间。
11、刑事抗诉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刑事抗诉书)、文号(X检X刑抗〔XXXX〕XX号)、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二审程序抗诉时不写)、原审诉讼及判决(裁定)简要情况。
2.正文。写明:
(1)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二审程序抗诉时不写)。
(2)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
(3)抗诉决定和法律根据。
3.尾部。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检察院名称、文书制作时间,并加盖院印。文末注明: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12、民事(行政)抗诉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民〈行〉抗〔XXXX〕XX号)、案件来源及审查过程。
2.正文。写明:
(1)本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2)审查意见、抗诉理由。
(3)抗诉决定及其法律根据。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决定抗诉的年月日、并加盖院章。文末注明随案移送的卷宗及有关材料情况。
1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2)案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XXXX)X刑初字第X号”。
(3)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XXX人民检察院以X检X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在“受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以下内容:“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被告人XXX提出上诉(或XXX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XXX人民法院二审后,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刑终字第X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正文。写明:
(1)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
①控辩主张:“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辩称……。辩护人XXX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审理查明,……”。
(2)判决理由:以“本院认为,……”开头,依次写明:
①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
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
④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主文:“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XX(刑罚种类、期限等)。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折抵二日”),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或者“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XX(刑罚种类、期限等);犯XX罪,判处XX(刑罚种类、期限等)。决定执行XX(刑罚种类、期限等)”;或者“被告人XXX犯XX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告人XXX无罪”。
3.尾部。写明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并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当庭宣判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
1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XXX〕X法刑终字第XX号)。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被告人上诉的,写明原公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
(3)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XXXX人民法院审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XXX不服,提出上诉(如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引起二审的写为“XXX人民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XXX及其辩护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
(1)事实和证据:
A.控辩主张;
B.“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2)判决理由。
(3)判决主文:
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XXX……(改判的具体内容)。”
B.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维持部分的内容);
二、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XXX……(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3.尾部。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时间等。
15、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1.首部。写法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裁定理由、裁定主文:“依照……(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3.尾部。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裁定时间等。
16、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1.首部。应依次写明:
(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XXXX)X民初字第XX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XXX与被告XXX (案由)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
(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XXX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XXX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XXX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17、民事调解书
1.首部。写明标题、案号、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由。
2.正文。写明: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2)协议内容。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开头,然后分项写明具体协议内容。
(3)协议确认。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或者“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3.尾部。写明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然后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署名,写明调解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最后由书记员署名。
18、民事裁定书
1.首部。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案由、事由、理由和裁定结果等四项:
(1)不予受理起诉的,写为:
“XXXX年XX月XX日,本院收到XXX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XXX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写为: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XXX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XXX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或不成立),本案移送XXXX人民法院处理(或驳回被告XXX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3)驳回起诉的,写为: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4)按撤诉处理的,写为: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因……(写明原告不预交诉讼费;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5)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的,写为: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XXX撤回起诉(或不准许原告XXX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3.尾部。驳回起诉、按撤诉处理、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应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与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应写明上诉事项:“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将‘并按……提出副本’删去),上诉于XXX人民法院。”最后由审判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19、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1.首部。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XXXX〉X民终字第XX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上诉人XXX因……(案由)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XX) 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审原告XXX、原审被告XXX、第三人XXX及其诉讼代理人XXX、证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或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主文。判决主文分别表述为:
(1)维持原判的,写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二、……(改判的内容)。”
(3)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项;
二、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项;
三、……(改判的内容)。”
(4)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二、……(加判的内容)。”
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最后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1.首部。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原告XXX诉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 XXXX (案由)一案,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没有第三人的不写)未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如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或书记员申请回避,应写明何方当事人以何理由申请回避,法院对回避申请是否准许及理由)。XXXX年XX月XX日合议庭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XXXX年XX月XX日合议庭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未答辩的不写)。XXXX年XX月XX日合议庭召开了审前会议,当事人交换了证据,明确了争议焦点。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或因……而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或未经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写明)。……(写明案件延长审限、延期审理的情况。如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写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依次写明: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其事实与证据;
(2)诉辩主张;
(3)庭审质证、认证的情况;
(4)庭审认定的事实;
(5)庭审辩论情况;
(6)判决理由:
A.论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正确引用法律根据。
(7)判决结果:
第一,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维持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X字第XX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撤销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X字第XX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三,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维持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 XXX字第XX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X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被告XXX (行政主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 XXX字第XX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X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针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表述为:“驳回原告XXX的诉讼请求。”
第五,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表述为:“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合法。”或“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违法。”
第六,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表述为:“变更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 XX字第XX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第七,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表述为:“责成被告XXX(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内容和期限)。”
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并交代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人民法院)。最后由合议庭成员署名,注明判决日期。
21、提请减刑建议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编号、罪犯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户籍所在地、罪名、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名称、判决时间、判决书字号、所判刑罚情况、收监日期以及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等)。
2.正文。写明:
(1)事实依据。先写明事实结论,以“该犯近期确有XXX(悔改、立功等)表现,具体事实如下:”开头,然后叙明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
(2)减刑的理由。应当依事论理、依法论理。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表述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XXX予以减刑。特提请裁定。”
3.尾部。写明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注明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监狱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22、提请假释建议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编号、罪犯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
(1)事实依据。先写明事实结论,以“该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特殊情况),具体事实如下:”开头,然后叙明悔改的具体事实或者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假释的理由。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表述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XXX予以假释。特提请裁定。”
3.尾部。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注明年月日,并加盖监狱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23、监狱起诉意见书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罪犯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户籍所在地、罪名、原判法院名称和判决时间、判决书字号、所判刑罚情况、交付执行日期、现押处所等)。
2.正文。写明:
(1)事实结论。表述为“现经侦查,罪犯XXX在服刑期间涉嫌XX罪。主要事实如下:”
(2)犯罪事实。
(3)法律依据和请求事项。表述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XX条第X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提请你院审查处理。”
3.尾部。写明送达机关的名称,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24、民事、行政起诉状
1.首部。依次写明: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等,原告还应写明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写明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名称、所在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正文。依次写明:
(1)诉讼请求。即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
(2)事实与理由。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发生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行政起诉状中,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其结果。理由阐述应当依事论理、依法论理,与事实及诉讼请求相一致。
(3)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可靠,并注明其来源(证人证言应写明证人姓名及住址)。
3.尾部。写明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等。附项写明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5、刑事自诉状
1.首部。依次写明: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2.正文。依次写明:
(1)案由和诉讼请求。即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应当首先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然后以事实为基础、以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起诉理由。
(3)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
26、上诉状
1.首部。写明: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并在括号中注明其各自在一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上诉状中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
(3)案由。写明“上诉人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X法X(民、刑、行)初字第X号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在刑事上诉状中应表述为:“上诉人XX(案由)一案,于XXXX年X月X日收到XXX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XXXX) X字第X号刑事XX(判决、裁定),现因不服该XX(判决、裁定)提出上诉。”
2.正文。写明:
(1)上诉请求。即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应当明确、具体、详尽。
(2)上诉理由。应当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的错误进行论证,阐明上诉理由。
3.尾部。写明结束语(“此致”“XXX人民法院”),由上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副本份数、证据情况)。
27、答辩状
1.首部。写明: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刑事答辩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答辩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案由。写明“因XX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写明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自诉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具有针对性和反驳性。
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答辩人签署,注明文书制作的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副本份数、证据情况)。
28、强制执行申请书
1.首部。写明标题、当事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写明生效文书的制作单位、文书标题编号与制作日期等,并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正文。概括写明生效文书确认的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被申请人应尽的义务,叙明被申请人拒绝履行义务的事实并阐明其错误,提出请求强制执行的具体事项。
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由申请人签署,注明年月日。文末写明附项(生效文书的名称、份数及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等)。
29、仲裁协议书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尾部。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写明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0、仲裁申请书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申请仲裁的依据(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3.尾部。写明所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及申请仲裁的日期。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31、仲裁裁决书
1.首部。写明文书制作机构的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引言(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根据、仲裁庭的产生和组成情况、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情况);案情(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请求,被申请人的答辩;反请求的事项和答辩;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执问题以及各自的观点和论据);仲裁庭意见(裁决理由);裁决结果。
3.尾部。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由仲裁员依次签名,注明裁决书的作出日期,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32、公证文书
1.首部。写明标题(XXX公证书)、编号(〔XXXX〕X公证字第X号)。继承、收养、亲属关系公证书还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身份事项。
2.正文。又称证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写明公证机关确认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应当准确无误、明白易懂。
3.尾部。写明制作文书机关的全称,并由公证员签名盖章,注明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33、公证申请书
1.首部。写明标题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公证的原因(理由)、具体事实情况和申请公证的具体事项等。
3.尾部。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年月日。附项注明有关证据。
34、现场勘查笔录
1.首部。主要包括:文书名称(标题);发现或者报案的时间;现场保护人情况;现场保护人到达时间;勘查工作的起止时间;勘查地点;指挥人和勘查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见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等;现场条件(天气、光线、温度、风力等情况)等。
2.正文。应当记明:
(1)勘查过程。包括:现场的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现场中心处所及有关场所情况,现场变动、变化情况;勘查发现的情况;物品损失和当事人被害的情况;现场勘查发现的反常现象和其他应当记载的情况。
(2)现场勘查结果。包括:发现和提取物证的情况;发现和提取痕迹的情况;现场照相、录像的内容和数量,现场绘图的种类和数量等。
3.尾部。由指挥人、勘查人、见证人、记录人等分别签名或者盖章,注明年月日。
35、法庭审理笔录
首部应记明:制作机关和文书的名称;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第X次开庭;宣布开庭审理案件的案由和审判方式;审判人员及其他出庭人员名单等等。
正文应记明:法庭调查情况(宣读起诉书、讯问当事人、向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告知证人法定权利与义务、核实证据、补充证据等);法庭辩论情况(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辩论情况,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和最后意见);民事再调解情况;合议庭评议情况;宣告判决以及法庭审判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情况。
尾部应当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6、辩护词
辩护词通常由前言、辩护意见、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简要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受被告人委托或者为法院所指定),概括说明出庭前进行的工作及对本案的基本看法。辩护意见作为辩护词的核心,主要应针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构成的罪名、提出的处理意见等,从事实认定是否正确、定罪是否准确、应否从轻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等几方面进行说理驳辩。结束语应总结归纳全篇辩护词,强调其中心论点。
37、代理词
代理词通常分为前言、理由和结束语三部分。前言先申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概述所做的工作,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应正面阐述代理理由或者反驳答辩,主要论证: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法律效力、有无法律关系或者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案件性质以及原被告方有无法律责任。结束语为对代理词的归结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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