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怎样度过短暂的人生?给永恒的人生应留下些什么?这是每个人应该回答的课题。人生的道路固然有阳光,大道,花香,但也有险关,急流,冰霜。应该怎样走?我们的前辈和同辈人中,已有人做出了正确的答案。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到短暂而有风险的的生命意义。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
佛经中有个寓言,说有一条蛇,蛇头与蛇尾互争前后,计较勤惰。蛇头说:“我好辛苦哦!吃了东西,结果通通归你享受,走起路来,在前面拖着你,你这尾巴,真是太麻烦了! ”蛇尾道:“我最倒霉了,出门时,人家都看不到我,只看到你,没有我在后边死命地推着你走,你走得动吗?说到吃的,你专门享受美食,倒霉的是我, 脏的、臭的,全归我来处理!”
我们人的身体,不也一样吗?虽分五脏、六腑、 四肢、五官,每一个部分,都有它自己独立的功能存在,却皆属于同一个人,少掉一样,就不健康了。一个家庭之中,虽有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个个不同,但是,所谓家庭,就是由于有了这些人集合在一起生活,是共同的一个组织体,所以称为家庭。现代的社会、国家,虽有各行各业、不同阶层、不同组织体系的团体,可是都是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同一个国度里,彼此无法分割。勿使城门失火,池鱼遭殃:必须唇齿相依,守望相助。
古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今天的我们应说:“人不为人,天诛地灭。”损人者必自损,害人者必自害。
因此,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首先要为全体的他人着想。所谓全体,在家里指整个家庭,在社会指整个社会,在国家指整个国家。全体受益的话,个人身居其中,必然受益。做生意时,必先考虑也让他人赚钱;交朋友时,先应想到我能对他有什么益处?如此,则保证你会被视为是一位活菩萨。
莎士比亚说:“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当作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照亮全世界。”
略谈人生观读后感(二)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是多么豪情万丈,人生其实是这么的精彩,往往还有许多人感叹人生,觉得人生就如一只燃尽的蜡烛,燃尽了自己,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它燃尽自己,给世人带来是光明,给世人带来的是灿烂。它是很充实的过完一生,它不觉得孤独,它不感到遗憾终身。 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永远是没得到的东西。你不献殷勤,经常调一下人的胃口,反而会令他更加垂涎三尺。当然这样做不要过分,否则别人以为你没指望,而放弃了微笑,他不花费什么,但却创造了许多奇迹。它丰富了那些接受它的人,而又不使给予的人变得贫瘠。它产生于一刹那间,却给人留下永久的记忆。我们都属于未出道的青年,大部分的是学生,我们所学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生而学。人生总是让我们起伏不屈,从母体降临的那时起,就注定要为人生而战,为了人生而奋斗,为了人生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沉沉的黑夜都是白天的前奏。 每个的人生其实都是耀眼夺目,春光灿烂。主要的是你怎么看待人生,对你自己人生的观念,人生的价值的理解。有的认为自己的人生是多么的沧桑;有的认为自己的人生是多么的无聊,总是想冲破他以前美好的憧憬;有的认为自己的人生如同朝露一滴一滴的积累而成为滋润万物的元素,对自己的人生一直怀着一种执着的追求,好像就是他从小怀着的一份梦想。我们在校学的不仅是文化,而且最重要的是人生观。我们要学会怎么去适应这个社会,怎么去了解这个深不可测的社会,要懂得这个社会的语言,它更比学会世界各国语言还要艰难,用我们毕生筋力也未能研究透。
自己的人生自己掌握,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人生梦想,不论是多么的艰难。
略谈人生观读后感(三)
“一个人在最初的时候应该为自己,(www.5a.net)在为自己有余的时候,就该为别人,而且不可不为别人”,胡适是这么说的。这使我想起孔子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理名言。那么照胡适的角度这就可以解了。先“齐家”,也就是为自己,把自己的步子扎实了,而后“平天下”, “平天下”可为,并且不可不为。这样把“为自己”和“齐家”等同起来,“为自己”的内涵就变得深刻了。它不再是简单的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还要发展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对他人有用的人。对他人有益处不就也是增加自身的利益吗?所以这里的“为自己”是以变成有益于自己与他人为目标而奋斗的。在达到“为自己有余”的这段期间,也就是为他人创造益处的准备时间。之后,就自发地为他人着想,为他人造福,这哪里是什么有点逼迫的“不可不”啊?这是心灵至善的自认而然。所以,我可以对一种人说:“尽量使自己快乐吧,因为你的快乐可以使别人快乐,尽量为自己吧,因为为自己就是为他人”。“这种人”心里面有一杆秤,一端载着自己,一端载着他人。每逢选择的时候,他的感觉便会无意识地倾向于他人。这种跟着感觉走的自我主宰感觉,使他本人快乐,又为他人奉献,当真是为自己、为他人。
所以,在当今自私自利横行的物欲世界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光彩,但是从上面提到的新角度看这句话,我们是应该大力提倡的:为他人,所以要为自己;为自己,所以要把自己提高到一定的精神水平上,使自己自觉的“齐家,治国,平天下”。
“我认为最值得与年轻人谈的便是知识的快乐”。时下,最流行的莫过于提醒快乐。一堆堆着有怎样快乐的书本,一样样透着放纵快乐的极致诱惑,我们置身于其中,早已被迷得忘记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也有某某学者呼吁:“读书使人快乐”。一样的话语,胡适先生的建议却突破当年世俗的藩篱,经过时间的洗练和沉淀使人更加信服。
那时候,胡适是为了告诉大家所还未认识到的真理,而今,则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现代人大刺刺地把真理“潇洒”一抛,快速令自己遗忘。每个人都记得这句话,都会说会解释,但真要做的时候为什么就止步了呢?又或者,在读书的时候,你真能感到快乐吗?有一种现象;你感受不到,但你在与别人交谈或写报告的时候势必要把“知识”、“快乐”、“力量”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相当诡异。说实在的,我已经感受不到那份快乐,又或者它已经渺小到我无法察觉。但我很确定的是:书永远永远不会背叛你,它会永远永远陪着你。真的,也许你做什么事都会有阻碍,但看书一直都是畅通无阻。举个例子:最近我一直在注册各大网站帐号,不停地填写相同的信息,填完了网页系统还不一定能登进去,费了大量时间,那时候想:还不如拿那时间看书呢。可也只是想想。是的,只是想想而已。也许伟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发现读书的乐趣。有一天你发现了,你也就伟大了。
“社会即是我们的上帝,我们的制裁者”。这句话出现即合理。在我们看来,我们为什么要信奉宗教,无非相信它有惩恶扬善,有保佑自己的神秘力量。这和社会有点相似。一个人必定生活在社会里,会与社会里的种种元素相交往,这时他自己特有的个性就必然与社会相互接触并产生摩擦,社会根据其是否适应来施以他作用和影响。一般情况下,就是坏、恶受社会惩罚,善、好受社会表彰。它是我们的制裁者。可为什么没有人会把社会当作制裁者?我想有一下几个原因:1等不及。社会的作用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以肉眼的变坏在进行的发展,他们等不及,迫不及待地在自己的想象里主观臆想,并把这些归结于宗教的神秘,把自己的恶撇得清白,是神做的,与我无关,典型符合一看客心理;2差太远。太多的因素综合,社会的作用和我们原本想象的不一样。大部分都是“这罪受得太轻了”。这是不行的,所以他们又只好在自己的想象里主观臆想加重其罪,求心里舒坦,可这是犯罪,所以又归结于宗教惩恶扬善的神秘力量;3有例外。社会里并不总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这种例外使人们觉得社会不那么公平,更甚者,一点也不公平。所以,又要寄托于神了,神怎么会不公平呢?他们都是这么觉得的。也对,神怎么会不公平,从没出现过,审判过什么,何谓公平。这般看来,人们信仰宗教而非社会是有一定道理的,拿这道理反观胡适先生的观点,会发现他的观点并不尽然全对。但在那个迷信的年代,确实有敲山震虎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