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什么能使人们快乐”的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物质主义者认为外在的物质充盈能够让人们感到快乐而注重内在的精神学派认为快乐是一种态度。我认为快乐是人们内心追随的一种愉悦感,而例如金钱、名声等外在的物质条件是人们获得快乐的“非充分”条件。其非充分性在一些调查实验中得以体现,1985年美国对当时最富有的人进行快乐感知的调查,结果显示他们仅仅比有着平均收入的人几乎一样快乐,这暗示实际上金钱和名声并不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愉快的心情。可是物质与金钱真的没有给我们带来快乐的能力吗?我认为并非如此,对于那些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山区村民和贫苦百姓而言,物质生活的提升和改善一定可以使他们感到无比的幸福、满足。所以现在社会对于物质奖励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体验的认知背后一定有其原因。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多数人都具有人类贪得无厌的痞性:当这一阶段的物质目标达成后,我们会忽视这种可实现目标给我们带来的愉悦感同时产生一个更高的需求目标,在这个死循环中,我们的确无法感受到物质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于理性事物的过分追求,瑞典经济学家史蒂芬发现当人们发现自己的收入和时间价值增加的时候,就不再会乐于去做一些看似非理性的事物,例如和孩子玩耍、读书、家庭聚会等等。渐渐地,在对于金钱的无尽理性追求中,他们便失去了从其他“非理性”事物中获取快乐的能力。我们应该要明白,虽然物质奖励的确可以提高生活质量,但是生活并是线性关系的,即并不是任何东西都是越多越好。所以我们要学会谨慎地追求物质奖励,不要沉迷于物质生活中无法自拔而最终丢失了我们原先追寻的快乐。此外,社会对于成功的标准的扭曲化也助推了人们追随物质的狂热浪潮。原先我们会对一个娴熟的手艺匠人、一个正直的市民、一个勇敢的爱国主义者产生崇拜与尊敬之情,而现代社会对于量化标准进行比较的追寻过分注重于一切事物能够产生的货币价值,进而使得人们也渐渐将自己和身边人“货币化”——不停地金钱来衡量自己、衡量别人,这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反思的不良现象。
那么人们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感到快乐呢?我们不会因为自己做什么而感到快乐,但我们会因为我们如何做而感到快乐——即我们是为了外在物质满足和内心精神需求而做这件事时,我们会感到快乐。就好比作曲家为了金钱和名声而作曲同时也十分享受作曲的过程,这种将自身融入达到忘我境界的体验虽然无法在作曲的过程中令人感到快乐,但是在事后你会因为自己内心的需求得到满足而快乐,而正是这种满足感和愉悦感让人们感受到了更多生命的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学会分辨能够让我们感到快乐与满足的事情并参与其中,同时将自身从那些仅仅能给我们带来物质层面嘉奖的琐事中抽离出来,将对于事情有无意义的判断标准从仅仅对于物质价值的衡量中剥离开来。此外,我们也应该改正过于贪婪的陋习,学会感到满足与快乐,学会发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美丽。这样的话,有朝一日,我们都会发自内心地说出:“我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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