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一)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败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败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败,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败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二)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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