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朋友》读后杂感
文/向东门
捧它在手里,靠着高铁的软座,沐浴窗外的阳光。我仿佛在和时光谈恋爱,岁月一下回到了十几年前,我还是那个天真的小学生。我努力寻找当年读它的感觉,回忆最初故事开始的情节。但故友经年后还是避免不了彼此陌生的尴尬,我只看到他的外表,却丝毫想不起当年一起经历的快乐时光。多希望此时的高铁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容我们叙谈,回忆一番。
在长城只作4天的停留,我便带着朋友辞职,毅然奔向上海。一路上,我把它放在书包里,寂寞了就拿出来看看。晚上睡觉的时候,它躺在我身旁,或者在我枕边。第二天,我到了上海,故事也逐渐拉开了序幕。
初到巴黎,漂亮朋友还要数着法郎过日子,盘算着是吃午饭还是吃晚饭,总之只能吃一顿。我虽不是初到上海,但是对于这个城市来说,我仍旧是个新人。更相似的是,离家时带的2千现在折腾的只剩7百了,对,我和漂亮朋友一样,要数着钱吃饭了。生性潇洒的杜洛华③每晚还会去喝杯啤酒,在风流牧女娱乐场外徘徊一番。人生也是无巧不成书,正是一次徘徊让他偶遇了老相识福雷斯蒂埃——一个当地报社的政治部编辑。老朋友让他见识了什么是地位,什么叫混得好,并承诺给他安排个活干干。去年在同捷实习的时候,我也认识了个迁西老乡,似乎还觉得他能带带我,结果是我想多了。看来生活跟小说还是有差距的,或者说我没有他那么好的运气吧。这里没有什么娱乐场,也没有巴黎市区的繁华,我的老朋友也是干着跟我一样的工作。所以,我还是得靠自己的辛勤劳作来吃饭,别想着有什么特别的机遇。
自从那次和福雷斯蒂埃一遇,杜洛华便开始了自己的记者生涯。起初是跟着一个我已忘记姓名的同僚学习,也就相当于我和王福宇④的关系吧。可是小说并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一段学习内容,只说一段时间后杜洛华已经成了这方面的老手,了解达官贵族、政府要员怎么交际,怎么从他们的嘴里套出话来。可是我这边的学习可没有小说进展的快,这马上又快两个月了,我还只是负责一些零八碎小的件。不过我承认学习这些东西也是必要的,况且我的说话和应变能力还差得很,照福宇还有一段距离呢。因此我倒没有什么怨言。我明显已经追不上杜洛华的脚步了,他已经在报社站稳了脚跟,初步获得了一定的地位。我当然要认清现实,继续我不骄不躁的学习。
当初杜洛华抑制不住年轻的欲火,曾经在风流牧女娱乐场有过两次艳遇。现在他有了稳定的收入和地位,因此会更渴望来一次符合他身份的风流记忆。这段记忆他想从福雷斯蒂埃夫人那里开始,毕竟那次帮他写稿件的际遇让他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但是这个外表风流的少妇宁可跟着福雷斯蒂埃那个胖子,也不肯从他,只说要做真正的朋友。突然想起了王宝强和马蓉,看来马蓉更适合去浪漫成性巴黎,而宝宝是我们地道的中国男人。虽然福雷斯蒂埃夫人没有就范,但是她机智地提示杜洛华,马雷尔夫人会很高兴他去拜访。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杜洛华走进了马雷尔夫人的家,漂亮朋友的称号也就此得来。这全是洛林(马雷尔夫人的女儿)的功劳,一个估计是最早爱上杜洛华的人。但她只是个转承,故事还是发生在了她母亲的身上,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漂亮朋友。似乎本书的作者并不对婚内出轨作任何批判,而且给我的感觉是法国是个出轨成性的国家。真实的法国我不了解,我只是从作者笔中知道,二十世纪的巴黎,人们对情妇情夫习以为常。不仅没有任何批判,甚至言语中还透露着自豪。杜洛华有了自信,是自己十足的魅力吸引了这个年轻丰满的少妇,嗬!我是多么棒的帅小伙啊!
这真的是我从这本法国名著里读到的最大文化差异,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魔都上海,都不会出现这种“不知羞耻,反以为荣”的现象。看来传统文化决定着我们的普遍性格和价值观。不排除有各种各样特殊情况,但就多数而言,中国人就是中国人,在这片土地上生长出来就会是中国人的样子。杜洛华勾引马雷尔这段我在生活中是找不到的,起码是不会发生在我的身边。但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就是我对这段内容很感兴趣,内心非常渴望他能成功的将马雷尔夫人勾引到手。我们大多数人应该也会很喜欢看这样的桥段,一个帅帅的、坏坏的男人,用不断散发的魅力征服无数少女或者少妇的心,然后剧情便开始了跌宕起伏。我没学过心理学,但是我喜欢揣摩人的性格和心思。很多人生活在一成不变的圈子里,渴望改变的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跳的越来越强烈,这也正是那些选择突然改变的人不可辩驳的内因。可是改变分好坏,有人寂寞无聊中选择了出轨,有的选择了泡吧,吸毒,有的逛街,吃睡等等等等,而有人选择了读书,交友,旅游等等等等。改变分好坏,你认为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呢?没有是非观的人或许还真的不知道呢。
自马雷尔夫人就范之后,他们之间又发生了几次分分合合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我又不想说的过细了。于是我们直接说几年之后杜洛华坐上了部门编辑,哪个部门的呢,我忘了,哈哈,任性。各方面他也能应付自如了,逐渐有了点如鱼得水的意思。但是他的伯乐,将他带进新闻界的福雷斯蒂埃却身体欠安,去了哪哪的一个疗养院过冬。分别的时候他去送行,特别嘱告福雷斯蒂埃夫人,他是她忠诚的朋友,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他。这话还真没白说,冬天还没过完他就收到了求救信——福雷斯蒂埃要完了。拿着信他觉得机会来了,于是立刻请假去看望福雷斯蒂埃。经过一天漫长的等待,他眼看着老朋友咽气了,他在死者面前对其夫人含蓄地表达了一番爱意,然后料理完后事就回去等着了。福雷斯蒂埃夫人当时没有答应,不过不久回来就来找他了。就这样,他们在一起写稿,恋爱,事业风生水起,爱情甜蜜。然后他们决定结婚了。在婚礼前一起去了趟杜洛华的老家去看望他的父母,这一路上,老杜不停地撩骚,然后……然后我去翻了下书,知道了福雷斯蒂埃夫人叫妈的来拿(玛德莱娜),前面这字有点巧……然后玛德莱娜说他像小学生。我擦,他们那时候小学生就这么骚啊?哈哈哈,其实意思是说让杜洛华注意体面,别太着急。老杜老实了一会,又不断在马德莱娜身上磨蹭,最终这娘们也没忍住,他俩在火车上干了一炮。真特么屌,火车上没别人吗?脱了裤子就干?唉,城会玩啊,没给法国人丢脸。想想这种桥段就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会发生在中国吧,类似新闻倒是有,但……但感觉也没有他俩屌。想想都激动,我也想——哈哈哈。
回家的事就不说了,总之结婚后杜洛华的事业扶摇直上,也接替了故友的位置和房产,当然还有夫人。地位高了,他有机会接触到了瓦尔特夫人,也就是他的老板娘。他逐渐对这个非常守规矩的老妇人产生了兴趣(性趣),觉得她风韵犹存,关键是很保守,越是规矩他就越想勾引她,这就是寻求刺激啊。他单刀直入,面对面表白,给老板娘吓傻了,因为这老板娘真喜欢他,毕竟又帅又迷人。但是规矩让她退步,人家是有节操的人,不要玷污人家。接着杜洛华又发动了几波攻势,最后老板娘终于顶不住了。宁可贞节牌坊不要,跟杜洛华在那个风流公寓啪啪啪了。巨大的心里压力都没拦住她,几十年的节操一下掉地上了。关键她没能得到几次冒险突破道德底线得到的快乐,因为很快杜洛华就对她失去了兴趣。当然了,毕竟老了嘛,可以理解,他还是更钟爱他的小克洛(马雷尔夫人)。就是当初那么迷恋的玛德莱娜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这话怎么说,就相当于偷来的东西最好吃。现实中这种现象可就太多了,得到了不珍惜,非要去寻花觅柳,最终西瓜芝麻一个也没落下。别的不说,近几年多少明星出轨,真是活作。
现在杜洛华不仅又抛弃了瓦尔特夫人,还很厌恶她。她不住的哀求,祈求他每周来家里做客一次,碍于老板的情面,杜洛华还是忍着每周都来,更何况她还有个乖巧惹人的小闺女。他心里觊觎着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可爱,心想要是得到了她就有实力和老东家抗衡了,最次还能分得几千万的家产。于是在一次聚会上,他勾引了小姑娘,老板娘的闺女——苏珊。告诉她什么人向他求婚也不要答应,等他,等他处理掉现在的这个妻子。小姑娘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毕竟她不知道她母亲的事情,只知道这是一个帅气有前途又深爱着自己的男人。同样是在这次聚会上,他看到玛德莱娜跟政治部长拉罗舍相谈甚欢,看来没有不偷腥的猫。一天晚上他假装去老板家吃饭,结果是等待玛德莱娜出门后直接报警,告诉警长他的妻子此时正在偷情。警长跟着他,捉奸在床,正是拉罗舍那个老秃驴。
他和妻子离婚了,障碍清除,而且还保护了自己的名誉,真是一举两得。于是他怂恿苏珊跟他私奔,小姑娘一听,激动地屁颠屁颠的。多么刺激的决策啊,就这样她差点气死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情人私奔了。老板明白了一切,这个机智的年轻人果然不同凡响,不费一兵一卒就拿到了自己的家产。他和苏珊顺利的结婚了,从此走上了高富帅的人生巅峰。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了2个月,从开始的看不进去到后来的舍不得多看。体会颇多,感慨颇多,更主要是了解了法国和中国社会风气的差别。在某些人眼里,这本书应该就是一本出轨偷情秘籍,或者是一个屌丝的逆袭故事。其实在我看来,也是这样的,哈哈哈。不过文中没有任何露骨的描写,都是点到即止,恰到好处。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什么太深刻地体会,只是当做一个故事来读的,这样不累,还能调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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