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一)
《最后一个匈奴》是高建群创作的一部高原史诗,初版于1993年。作品再现了陕北这块匈奴曾留下深深足迹的特殊地域的世纪史,为我们展现了三个家族的两代人波澜壮阔的人生传奇。
其实,当我第一次看到《最后一个匈奴》时我就被那野蛮文化所折服。的确,匈奴——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所叱咤一时的剽悍民族,华夏政权曾一度奉行联姻政策以祈求和平。一个崇拜狼的草原游牧民族,曾经游荡在西北坦荡的土地上。他们像狼一样地野性、勇犯剽悍,骁勇善战,他们从草原上崛起,他们与强大的秦汉对抗,称雄数百年,他们以铁骑征服了广大土地,他们的牛羊吃草到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疆城……但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强悍的、震撼了东西方世界的马背民族,却在自己最为辉煌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文字,神秘地从历史舞台上突然消失了……
阅读完这本书后才猛然发现:作者所刻意刻画得匈奴竟然是匈奴迁徙中所掉队的某一个人,而正是这个人与汉人野合(即书中的风流罪人)从而留有了匈奴的最后血脉。据传,汉人的脚趾头,小拇指指甲盖通常分裂为两半。不过两半不成比例,一半大得多,一半很少,不注意是很难发现的。异民族的脚趾的小拇指头,则是完整光滑的一块。
也或许正是因为对字面认识的错误使我得以拜读一部无与伦比的高原史诗。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梦境曾置身于陕北高原,曾勾勒出多少的豪放之情。我是一个山东人,是孔老夫子儒学的故乡,也正是一位纯正的儒者在读到它时,那种豪放粗犷的血液回流到我的心窝。那极度生殖崇拜的陕北文化突破心中那道防线。“圣人布此偏遗漏”使陕北能保持淳朴民风,继承匈奴人体中的正义血脉,使中国人的另一种美善得以在陕北生根发芽,中国人的纯良得以保存!在和谐之风陶冶下总会注以新鲜的血液建构华夏绵延不绝的生命史诗。
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二)
《最后一个匈奴》比《白鹿原》更好,对于陕北文化和陕北人的性格的描述非常动人、准确。记得1985年我在陕西眉县的农村过春节,当时大伯家的堂屋里挂着一幅书法,是岳飞的《满江红》,我读了出来,大伯非常高兴,拉着我讲了一下午的当地历史,最主要就是五丈原诸葛亮祠的故事和对当地民风、文化的影响。当地的春节气氛极其隆重,现在对照这本书对陕北文化的分析,才明白当地是保留着深厚的文化传统,才在民间有着这么多对于传统文化的 保留和尊重。
《最后一个匈奴》分为上篇和下篇,我更喜欢上篇,作者的笔锋纵横,文采飞扬,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十分精彩。上篇如同一个传奇故事,读来更引人入胜,上篇中的人物因而塑造的更饱满鲜明。下篇进入解放后,小说中作者思辨的成分、叙述加多,虽然思考的深度和对文化现象的挖掘变深了,可是人物的塑造却显得单薄和程式化,几乎让我误解为下篇的写作是另外一位作者了,下篇的基调是主旋律的,很遗憾,对于文革这段历史和改革开放后的十年的描述,是整本小说的败笔了。
整本小说中,最动人也最成功的描写是对几位主人公的情欲的描写,对爱情的憧憬和追求,对性的压抑和接受,在传统文化、主流文化和民间文化中对性对爱的交战和矛盾冲突,通过一个个人物、一段段故事都得到了极其精彩的解构和描述。尤其是对丹华和杨岸乡的精神之恋,黑白氏和杨作新的暗流一般的地下恋情的描写,几乎可以说是中国当代小说中对于中国人的爱情世界和情欲世界的最好描述。
《最后一个匈奴》是一部描述人性的大作,开创了一种新的小说体例。这本书有强烈的作者的主观意识融入其中,也可以说是作者本人生活经历和感情世界的投射,虽然我没有去查资料,但我强烈认为,这本书几乎可以说是作者的自传或者是家族史,因而融入了强烈的朝圣一般的作者的感情,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强烈感情的传达破坏了读者对于这本书的投入度,在阅读时,常常必须游离于故事之外,随着作者第三人角度的剖析和叙述,抽离强烈的对于故事主人公的命运的关注。我不能不认为这是一个失败。同样的失败也存在于王安忆的《长恨歌》。在这两本书里,高建群和王安忆的强烈主观意识,让读者变得比较被动,从而损害了作品一气呵成和阅读和写作的连贯性。
高建群在使用陕北民间口头语和信天游上,显示了高超的功力。而在现代诗的创作上,也表现了不凡的手段。非常喜欢下面这首书中的诗,摘录如下:
但过去的每一个淡泊的日子
都似一颗颗饱满的种子
生动得今我们流泪。
你大概,已从地球上逝去
不然,怎么收不到你的波段
我的呼唤,坠毁深渊
忍不住送你一个吻
竟把你整个淹没
在本书中,《七笔勾》非常重要,也写得极其好,收录如下:
万里遨游,百日山河无尽头,山秃穷而陡,水恶虎狼吼,四月柳絮稠,山花无锦绣,狂风阵起哪辨昏与昼,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
窑洞茅屋,省上砖木措上土,夏日晒难透,阴雨更肯露,土块砌墙头,灯油壁上流,掩藏臭气马粪与牛溲,因此上把雕梁画栋一笔勾。
没面皮裘,四季常穿不肯丢,纱葛不需求,褐衫耐久留,裤腿宽且厚,破烂亦将就,毡片遮体被褥全没有,因此上把绫罗绸缎一笔勾。
客到久留,奶子熬茶敬一瓯,面饼葱汤醋,锅盔蒜盐韭,牛蹄与羊首,连毛吞入口,风卷残云吃罢方丢手,因此上把山珍海味一笔勾。
勘叹儒流,一领蓝衫便罢休,才入黉门,文章便丢手,额匾挂门楼,不向长安走,飘风浪荡荣华坐享够,因此上把金榜题名一笔勾。
可笑女流,鬓发蓬松灰满头,腥膻乎乎口,面皮晒铁锈,黑漆钢叉手,驴蹄宽且厚,云雨巫山哪辨秋波流,因此上把粉黛佳人一笔勾。
塞外荒丘,土鞑回番族类稠,形容如猪狗,性心似马牛,嘻嘻推个球,哈哈会拍手,圣人传道此处偏遗漏,因此上把礼仪廉耻一笔勾。
这首诗是清末光绪特使、翰林院大学士王培棻到陕北高原北部视察后,回到京师写作的,极尽了对陕北的讽刺,但《最后一个匈奴》中,反而从此诗中读出了陕北人激扬的个性和反儒家传统的张扬,可见作者对文化解读的高明之处。
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三)
几天来只埋头读《最后一个匈奴》。
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它吸引了我,而我却是不太喜欢长篇小说的。然而我钻了进去,不但在于它的故事情节,更在于那故事后面的大背景大时代以及陕北黄土高原的特有的风情。
那史诗般的画面,再现了二十世纪黄土高原上的历史巨变和岁月的沧桑,很让人心血澎湃。书的上卷是以主人公杨作新为主线,展现了杨投身红色革命的赤子之心,给人一种边远地区独特的革命风情。书的下卷则主要以文革后及后来的经济大潮为背景展开的。下卷的主人公是杨作新的儿子杨岸乡,他深受文革的迫害,使得他的才能遭到埋没。但文革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知识储备----数卡车的书,尽收眼底。这为他后来的辉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思想开始慢慢觉醒,发展意识也开始慢慢加强,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这片曾被遗忘的高原,以及这个早已陌生了的世界。他们开始为家乡的建设而奋斗而奔波,作为这块土地的子女,他们要把这伟大的母亲重新丰润……
总的来说,这部书给我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它让人回味了那个时代的钟声,更让我这个淮河流域的平凡子弟了解了那片曾被遗忘的中华民族的发祥地。黄土高原,这里朴实的风土民情,不由得不让你赞叹人类的原始的纯野和坦然。尤其是那动人的陕北民歌,唱出来人类最真实的感受,并着高抗的唢呐声,更是让人们的心灵为之震撼,让灵魂为之荡漾;而那优美凄清的高原画面,更是让人向往之。这样的画面就像《安塞腰鼓》中所描绘的一样。
作为一部高原史诗,它是没有开头和结尾的。它给人的是追思,它把人从现实带到几千年的动荡年代;它给人的是留恋,深深为它的景色所沉迷;它也让人们向往和憧憬,思索着它的未来和前程。但同时,这片黄土地也让人忧虑,因为她脆弱的肢离破碎的身躯已经经不起人类的无情折磨与摧残了,因此她。中华民族的母亲,很可能会在将来的没个时候从这个星球上消失。消失在黄色的天空下,只能保存在人类的曾经的记忆中。这难道不叫人可悲可叹么!?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祖先所踩过的土地,所耕作过的土地,所居住过的土地啊,我们有什么理由再去伤害她啊!
我们是应该感谢日本人,还是悲叹我们自己呢?他们早已投资保护我们的发祥地,因为他们要为他们的后代着想。而我们呢?不是在保护,反而在破坏,这难道不是在对我们的子孙后代的扼杀?悲乎!叹乎!
我们有义务伸出我们的双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母亲!我们不能让我们的母亲在地下哭泣!
“陕北人的一生,三次与唢呐结缘,一次是过满月,一次是结婚,一次是抬埋上山。唢呐那高亢的凄厉的辉煌的哭音,将三次在窑院里响起。三次吹奏,其实都是一个主题:我已生,我已死,我将婚将嫁,并添丁加口;我用这富有穿透力的唢呐声向这个麻木的世界宣告我的已经存在的和曾经存在,张扬我的自我;我用这高亢的音律扩张我的渺小,从而不至于被这单调的背景吞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三次吹奏其实是对恶劣的自然环境的三次抗议和威胁,人类在这宗教性般的旋律中得到陶醉,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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