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选] 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 . 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 . 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 . 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股权的转让。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是以低价转让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相关文章:
[多选]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丙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605-25
[多选] 下列各项中,属于侵权行为的有( )。 A . 甲公司05-25
[单选] 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将一办公楼对外出租,办公楼05-25
[多选] 关于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05-25
[单选]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150万美元.根05-25
[多选] 采用吸收特定债权出资方式时,特定债权包括(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