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 为知己作文(汇编7篇)

时间:2024-08-07 16:09:31 桔子 浏览: 初中一年级 我要投稿

我以 为知己作文(1)

不知从何时起,我养成了在书店内完成作业再回家的习惯,街角的书店陪伴了我无数个安静的夜晚。它就如一位贴心的知己一般……

黑,渲染着整片天幕,昏黄的灯光却显得格外的明亮,刚刚下体课的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进入了转角,朝着那温暖的灯光所在之处走去。进入书店,左边是一排书架,书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的书籍,右边是一排沙发和书桌,这是我的另一个家,是我的知己。

掏出课上发的试卷,那刺目的38分深深地刻在上面,血红的分数凝望着我,好似一个无底洞,就要将我吞噬至无尽的深渊,我努力挣扎,反复确认,可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那分数依旧属于我。我气、我恼……

我又一次躲入了书店的怀抱,在柔软的沙发上忍了许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只能任他“放肆”,只能趴在桌上静静地哭泣。此时的我不敢回家,不敢直面父母的期盼的眼神,更不忍看到他们失望的神情。只想待在书店,不知何时泪水已慢慢干在了脸上,情绪稍稍好转,坐累的我站了起来,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慢慢打开,入目便是苏轼的《定风波》。“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好一个“谁怕”这振奋人心的句子,好似一股暖流注入了我的心间,给了我力量。是啊!一时的失利有什么可怕,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我又何必对自己如此失望,我将重拾希望,在生命的洪流上继续扬帆起航……

此时的天边有一颗异常闪耀的星星,它像天空的眼睛注视着大地,带给深沉的夜一丝光明,带给我无限的希望。内心的迷茫与绝望慢慢的退却,化成了动力,我也收拾好了书包,踏上了归家的路。

那个书店我的知己,感谢你一直陪我到现在,给我温暖的怀抱与无限的动力……

 

我以 为知己作文(2)

阳光轻洒进屋,同时也照亮了放置窗边的一支笛子,轻轻拿起,深吸一口气,悠远笛声,骤然响起……

我记得,笛子是在我小学时就开始学的,一晃,已然学了七年。刚开始,小小的我与它并没有感情,学它的原因也仅是妈妈认为它好带又好听,于是,我与它的缘分也就此开始。

从一开始生硬地练着长音气息,到之后能完整吹下一首曲子,笛子也渐渐伴我成长,这样的进步,也令自己欣喜不已。

当看到老师演奏时,那双因苦练而生出老茧的`双手,灵活地在笛子上“舞蹈”,一拍一拍恰好踩在点上,就好似泉石激石般泠泠作响,自然和谐。自此之后,我便更加努力练习曲子,总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到老师的境界。

渐渐,我步入高年级,沉重学业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原本跟我密不可分的笛子也就静静置在一旁,待周末上课时,才拂去上面微尘,练上一会儿。实在学到没时间休息了,我对这昔日老友产生了厌烦,把这没时间娱乐的一切责任都推给了笛子。我逃避似地把笛子收到柜子里,仅为了让自己多玩一会。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竟无一丝舒坦。

我好似走进一片大雾中,我看不清前方,只有缓慢、摸索着向前走去,没有路灯,没有指示牌,只剩我一人,此时,耳边却似乎传来了些声音,声音越来越响,是笛声!不就是那令人熟悉的笛声吗?

我打开柜子,抽出笛子,手马上控制不住,吹上我熟悉的一首曲子,轻快而又欢乐,我才发现,笛子并不是占据我休息时间,吹笛子时,才是我的休息时间。

从这以后,我再没厌恶过它,这几年来,考级、比赛我都参加过,特别是与同学古筝合奏的那一场比赛更是让我难忘,这一首又一首曲子中,承载了我多少难忘的回忆呀!

一曲终了,余韵袅袅。这么久了,我可能早视笛子为知己,它早已是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与定之,轻易不移,忽然,笛声,骤停……

 

我以 为知己作文(3)

古人将竹笛的声音描绘成“凤鸣龙吟”,在我印象中也是差不多的。我甚至敢说,在同龄人中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了。大到著名的曲子,小到几个音阶与技巧,我都摸得一清二透。因为这是一种从河姆渡时期就留存下来的古老乐器,作为中国人,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并传承它。

其次,这位知己还能帮助我排忧解闷,舒缓心情。每当受了委屈或烦得无聊时,它总有法子能让我高兴起来。不经意地吹几个音符,都有可能被它带到音乐世界里去。吹一曲《姑苏行》,南方优雅的园林就赫然眼前,一首《水乡船歌》,优美的声韵就如轻舟微摇水波动荡……正如一位著名演奏家所说:“笛声好像是跟你说话一样,把你带入民乐的魅力中去。”我跟它的感情是别的东西比不上的,它就是我的老友,它吹出的每一个音符都是动人的词句,每一首乐曲就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我带它参加过比赛,得过奖。其他乐器,我总是学不好,只有笛子在我手中好像有了生命力,或许我们之间特别有缘分吧。

当笛声响起的时候,它的每一个音符都使我宁静,我仿佛身临其境,穿越到古代,遨游在山水中,这一切都源于这根竹管,悠扬与古色古香的韵味,只有那一刻,世界才真正平静下来,让我完全沉浸在音乐中,与笛在一起,与自己相伴……

我不喜欢平庸的流行歌曲,也不喜欢喧嚣的现代摇滚,只有笛子——悠远的音调与优美朴素的音质,才是我真正的知己。

 

我以 为知己作文(4)

每天我都会弹钢琴,不管从托管回来有多晚,要是不弹睡觉都感觉睡不安稳,心里会一直想着钢琴。

有时候,出去玩看到钢琴,我也会把持不住想去弹一下。因为我认为只有我在弹钢琴的时候才是最开心的,最放松的。

每次心情不好时,我更会去弹一曲,好像弹完钢琴我的心情就会特别愉快,特别放松。

考试时,大家都在抓紧复习,而我却会抽空去弹钢琴,因为每次考试前压力都会很大,钢琴就像有可以把你所有压力都给吸走的魔力,有了它好像不管做什么事,精神都不会那么紧绷了。

我认为每一次弹都是一种享受,就算反复弹同一首曲子,每次弹也会弹出不一样的感觉。

钢琴就像我的宝物,在心情不好时它帮我排忧解难,在压力大的时候它帮我放松,比赛时,它帮我得到荣耀。

钢琴就像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好像没了它,我生命的齿轮就不能转动了。没了它,好像是没了鼓棒的鼓一样。

我就是它的知己,它也是我的知己。谁也离不开谁,钢琴陪伴我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帮我拿到了许多奖。给了我许多快乐,为我的生命增添了一抹亮色。

 

我以 为知己作文(5)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劲才去报篮球社团,现在对篮球的热爱,是只增不减。在一天天的默契配合中,我们的关系到达了最高境界——知己。

我觉得它在我手里,不同于在别人手里。它仿佛有灵性,有生命一般,在篮球场上跳跃,如同小精灵,快如风又疾如流星。跟我之间有着说不尽的默契。在我伤心之时,它是我的疗伤药剂,只要带它出去玩一下,那些情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复存在。在生气时,以它出气,多拍几下,烦躁之气就得以平复。

篮球乃吾之知己,此生无恨也。

 

我以 为知己作文(6)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知己。它让我欢乐,让我自豪,让我骄傲。它就是那把对我来说最为珍贵的羽毛球拍。

我从幼儿园开始接触羽毛球,那时是跟爸爸在家里玩。上小学了,我开始大量接触它,因为我参加了训练班。渐渐地,我爱上了它,与它融为一体。打球时不用想动作,自觉地就抬起手,开始做连贯的动作,羽毛球拍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有空闲时间,我一定会拿起它,它使我沉醉,它使我欢乐。

每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都会去外婆家坐坐,然后吃个午饭。而它,会一直伴随着我。饭前时间,我总会拿起它,和爸爸到楼下的院子里打起球来。在我手中,它既像个乖巧的小孩,又像个灵活多变的小仙女,变着个个魔法,演绎着种种奇迹。

你一拍,我一拍;你又一拍,我再一拍……球拍在空中挥舞,人在地上跑动。十分钟,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羽毛球的海洋中,早已忘记时间。这把羽拍是美妙的,它一会儿在上,一会儿在下,十分灵活;这项运动是美妙的,它能让你全身心投入,感受到它的魅力,品味到它给你所带来的欢乐。

这把球拍对我的重要性,好比笔对作家的重要性,话筒对歌手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精心呵护着它,不让它受太多委屈。

我会经常给它换胶布。每次换时都要像穿针那样精细,只要有一点儿瑕疵,便得从头再来。穿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工作努力”,所以会经常断线,于是我就要马上送去店里拉线。

它还是我的胜利功臣。在上次比赛中,是它随我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才取得了佳绩。

我心爱的球拍,你是否有知?以我为荣?不管怎样,我以你为傲!

 

我以 为知己作文(7)

我以笔尖为知己,与其共乐、共恨、共喜、共悲。幼时,便喜欢握笔而写,或是握笔而画,仿佛笔下就是一片天地,笔画与线条,在纸上飘渺。画不圆的圈,或拉不直的线,尽管不完美却充满创意。当我心情不畅时,身边无一知己可去倾诉,便把情寄于笔尖,无论是纸上的狂草,还是笔下的细描,倾诉着心中一丝一毫的情绪,心事便放在纸上,渐渐忘矣。久而久之,便觉得生活已离不开笔尖,空白的纸张,未沾上由笔尖画出的花朵,便甚是空洞,只有笔尖的墨渗入纸中,白纸才不显得单调。

自那以后,无论是以文字、还是绘画的方式,总觉得握着笔尖,就思绪万千,仿佛笔尖承载了我心中无数的想法,说是承载,倒不如说是理解,似乎心中的一切想法,都能通过笔尖完美的诉说。

心情低落时,虽极为气愤,却又难以言述,只好握着笔尖,独自写下心中的想法,给纸披上黑色大衣,就同我的心情一般。涂了一圈又一圈,毫无规律,就是无数杂乱的线条,虽纸上的墨迹并不够美丽,但却极为解气,一团乱麻般的心情或是怨气全留于纸与笔尖之间。若是高兴,笔尖下的一切,开了花似的美妙,我常画那起舞的蝴蝶,就同心中的自由一般;常写那抒情的诗句,心中的感情同笔下的诗句一触即发;或是画画素描,整齐地排线,井然有序……字与图都似淑女,亭亭玉立,尽是欢喜,笔尖,则与我共享欢乐……

如果单单只有白纸,还不足以与我分享心情,笔尖才可,无论身处何地,笔,总陪着我,就如同一个愿意倾听我的心声的小伙伴,让我充满愉悦,我想,这便是笔尖的魅力,握着它,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喜怒哀乐汇于一字一句、一笔一划,聚于笔尖,并书写下心情,伤心事渐渐忘却,乐事却留于笔尖与心里。我与笔尖之间,已有说不出的情,笔尖下,就是一片我的舞台,我的天地,展现着百变的自己。

张潮道:“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又曰:“一与之定,千秋不移。”笔尖乃我钟爱之物,我与笔尖,便终生寄情不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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